**市整市合同能源费用托管项目
更正公告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1.1 政府采购编号:冷财采计[2026]000045
1.2 委托代理编号:HNXY-CG-LD-****01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市整市合同能源费用托管项目(第二次)
3.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框架协议5.4.2“能源托管期和光伏运营期内,乙方应确保新增设备不被抵押、扣押或查封,也不得对外转让或转移,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替换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和子合同3.7.2条“3.7.2能源托管期和光伏运营期内,乙方应确保新增设备不被抵押、扣押或查封,也不得对外转让或转移,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替换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更正为“能源托管期和光伏运营期内,投标人应确保所投资设备不被非法抵押、扣押或查封,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外转让或转移,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替换设备并要求投标人赔偿损失。若在**期内投标人需以新增设备,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等开展融资,应当确保该等融资行为不会干扰采购人对投标人投资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2、补充内容: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中应自行明确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今后采购人将根据联合体协议及相关规定履行合同。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的第七章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4-5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中增加内容,并自行明确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3、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9日9:00(**时间),现延期为:2026年11月11日9:00,开标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标书代写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以上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中心
(3)联系人:黄胜斌
(4)电 话:136****63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市**区高桥街道嘉雨路508****广场五栋40楼4016-4029号
(3)联系人:晏先生
(4)电 话:159****2041
3.监管单位信息
(1)监管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股
(2)联系电话:0738-****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