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6日~2025年10月28日(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电话:0429-****570
传真:0429-****57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200000t/a除锈砂生产项目 | 葫****公司 | **省**市**区嵩山街20-1号 | **宇蓬****公司 | 该项目位于**省**市**区嵩山街20-1号,租用**市****公司闲置厂房及空地,拟**200000t/a除锈砂生产项目。建设内容:利用现有厂房面积为2934.85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120平方米,购置水淬渣筛分机、破碎机、烘干机、皮带机等除锈砂成套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4.6%。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燃天然气燃烧器运行产生的废气、上料产生的粉尘、筛分破碎产生的粉尘、出料粉尘及原料成品装卸和堆存产生的粉尘,其中燃天然气燃烧器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措施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车间为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筛分破碎设备采取全封闭+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出料粉尘及原料成品装卸和堆存产生的粉尘采取厂房密闭措施。 3、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等。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21/1627-2008)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后,****处理厂。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包装桶、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中相关要求,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环境风险:针对厂内各设施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产生的事故风险等,进一步强化生产运营管理,规范设置报警、事故处理系统以及环境风险三级防控系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衔接,****管理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