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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台城南区文旅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测绘服务项目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门市**市台****服务中心北侧,项目范围北至公园路、南至德政路、**陈宜禧路、西至**路,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为台城南区文旅基础设施,包含园路及连接桥梁工程15310.75平方米、活动场地工程6906.50平方米、生态整治工程45285平方米、建构筑物工程2191平方米等基础配套工程,具体如下:(1)园路及连接桥梁工程包括一级园路8542.75平方米、二级园路2753平方米、三级园路1545平方米、滨河步道1520平方米、**渠步行桥250平方米、过街**700平方米、安全护栏1540米和路缘石6720米;(2)活动场地****广场6710平方米、南入口便民节点196.5平方米、导视指引设施1项、基础装置设施1项和便民服务设施1项;(3)生态整治工程包括生态修复45285平方米、种植土及微地形整治18114立方米;(4)建构筑物工程包括公共厕所378平方米、游客服务驿站1330平方米、游客休憩建筑16平方米和设备房467平方米。(5)其他基础配套工程包括场地清杂及平整83893.25平方米、湿地水生态修复1141平方米、边坡安全防护1项、给排水工程1项和电气工程1项。 概算总投资为4814.7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51.23万元(**费3951.23万元,设备购置费200万元)。 本次采购的测绘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本工程项目提供规划成果控制测量、放样测量、规划验线及提供竣工测绘报告等。测绘成果必******局行政审批适用成果。(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否 | ||
| 投资额(¥48,147,100元) | ||
| 资质(资格)要求 | ||
| 无 | ||
| 1.签订合同后,中选人各阶段测绘成果应于选取人通知开工后的十天内交给选取人。 2.在后续的项目开展过程中积极响应项目单位增加的补充工作。 | ||
| 20.0%下浮率 至 30.0%下浮率 | ||
| 1.本项目服务金额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2.测绘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测绘服务费用结合市场调节价,参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收费标准*(1-中选报价下浮率)计取,方案报价下浮率区间为20%-30%。按经双方确认的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 ||
| 否 | ||
| 否 | ||
| 2026-10-28 15: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