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2026年**市尚善名郡(城市江来)商业(第六批次)经营权网络拍租
项目编号:****
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3日
该项目因相关事宜调整,经委托人同意,现对原《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框架)》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进行变更:
一、变更内容
原文:
1.租金标准:首年不含税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增值税为人民币 元(大写: ),增值税税率:9%(租赁服务),(税率根据国家政策实时调整),税费由乙方承担。
2.本次拍租标租期内租金递增方式为:全部标的第一年按成交价支付当年租金;租期内第二年租金与第一年租金保持一致,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 租 金 明 细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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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不含税年租金(每 年 /元) |
增 值 税 (每 年 /元) |
总 租 金 (每 年 /元) |
备注 |
| 第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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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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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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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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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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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为:
1.乙方通过公开拍租,以租期内总租金 元成交,租金数额见下表。
2.本次拍租标租期内租金递增方式为:全部标的第一年按成交价支付当年租金;租期内第二年租金与第一年租金保持一致,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 年度 |
总 租 金 (每 年 /元) |
备注 |
| 第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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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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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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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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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年 |
二、其他事项说明
1.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其他条款以2026年10月15日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本更正公告视同拍卖交易文件组成部分,变更内容均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更正公告与拍卖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竞买人及时查阅相关信息,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因竞买人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558-****616
特此公告。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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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