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变、蒙亮变新建4回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设备材料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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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攸攸板变、蒙亮变** 4 回 10 千伏线路送出工程设备材料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以下内容禁止转载或擅自修改编辑后发布,否则将依法追究侵权人侵犯著作权法律责任。

**市**区攸攸板变、蒙亮变** 4 回 10 千伏线路送出工程设备材料项目(项目编号:****)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标段(包)编号

标段名称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质量

(真实性承诺)

工期

(交货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002

电缆保护管

第1中标候选人

****

257.74876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

****002

电缆保护管

第2中标候选人

******公司

257.537622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002

电缆保护管

第3中标候选人

**市****公司

260.29898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否决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原因

1

****公司

未提供出具型式试验报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委员会颁发的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及其检测范围附表,不满足招标文件专用资格“2.投标人须提供MPP管取得经国家认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国家认定第三方检测机构是指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须提供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委员会颁发的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且证书附表检测范围涵盖产品的试验项目)”的要求。

2

****公司

投标文件封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

3

****公司

“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文件中《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与“经济标部分”文件中《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两个表格中“电缆保护管MPPφ200”、“电缆保护管MPPφ100”、“电缆保护管CPVCφ200”、“电缆保护管CPVCφ100”出现不同的两个报价。

4

******公司

未提供出具型式试验报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委员会颁发的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及其检测范围附表,不满足招标文件专用资格“2.投标人须提供MPP管取得经国家认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国家认定第三方检测机构是指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须提供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委员会颁发的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且证书附表检测范围涵盖产品的试验项目)”的要求。

5

山****公司

未提供出具型式试验报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检测范围附表,不满足招标文件专用资格“2.投标人须提供MPP管取得经国家认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国家认定第三方检测机构是指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须提供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委员会颁发的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且证书附表检测范围涵盖产品的试验项目)”的要求。

6

**嘉****公司

未提供出具型式试验报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委员会颁发的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及其检测范围附表,不满足招标文件专用资格“2.投标人须提供MPP管取得经国家认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国家认定第三方检测机构是指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须提供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委员会颁发的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且证书附表检测范围涵盖产品的试验项目)”的要求。

7

**杭****公司

商务文件9.1(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浙中孜审字【2026】第0190号、出具时间2026年4月16日)中的“资产负债表”与资格审查资料的(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浙中孜审字【2026】第0190号、出具时间2026年4月16日)中的“资产负债表”数据、签章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63.com (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 0471-****385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写明电话受理异议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招标人:****

通信地址:**市新**通道北路74 号

联系人(异议受理人):刘天赋、朱超

联系电话(异议受理电话):0471-****385

异议受理邮箱:****@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呼和****广场B1 座5055 室

项目分部地址:**市敕****中心A 座1006 室

联 系 人:李玲、赵亚晶、肖敏、马迎春、周彦宁、刘毅

电 话:0471-****660、130****8917、130****8918

电子邮件:****@163.com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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