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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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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岙校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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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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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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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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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政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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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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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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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县水头镇**中路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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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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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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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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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7-****5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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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9****7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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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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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岙校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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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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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2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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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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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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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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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通知内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工程量清单中土建架空连廊清单第20项(编码01B074格栅)清单计量单位有误,原计量单位为“吨”,现修正计量单位为“平方米”。工程量清单同步更新,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附件。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办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均由原先的“2026年10月29日09时00分”调整为“2026年11月12日09时00分”,评标时间由原先的“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调整为“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 3、根据浙建建函〔2026〕246号《省建设厅关于暂停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①招标文件取消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设置,即招标文件P10-11第3.4.1条款中“√根据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上一旬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调整为“□根据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上一旬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②招标文件P50-51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中取消企业信用评分(1.5分)设置,即该项不作评分要求,所有投标人将自动获得该项满分分值。 4、未涉及的其他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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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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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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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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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6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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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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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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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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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6 15: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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