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集中式租赁住房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滨海大道改扩建工程(梧凤山隧道段-北侧人非隧道)开挖土石方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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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中心”)受****委托,经****规划局**分局、****财政局同意备案,****开发区**新区集中式租赁住房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大道改扩建工程(梧**隧道段-北侧人非隧道)开挖土石方[项目编号:****] 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

****开发区**新区集中式租赁住房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大道改扩建工程(梧**隧道段-北侧人非隧道)开挖土石方,总开挖方量为70535.59m3(含砾粉质粘土3501.41m3、强风化凝灰岩566m3、中风化凝灰岩9155.67m3、微风化凝灰岩57312.51m3);其中不可利用方量为27.02m3(含中风化凝灰岩9.79m3、微风化凝灰岩17.23m3);回填用方量为450m3(含砾粉质粘土225m3、强风化凝灰岩225m3);本次处置方量为70058.57m3(含砾粉质粘土3276.41m3、强风化凝灰岩341.00m3、中风化凝灰岩9145.88m3、微风化凝灰岩57295.28m3)。成分、数量依****勘察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发区**新区集中式租赁住房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大道改扩建工程(梧**隧道段-北侧人非隧道)开挖土石方量测算报告》。

挂牌转让起始价266.22万元,交易保证金80万元,履约保证金50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2.竞买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均不得为(《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三、转让方式

1.挂牌转让。至挂牌报名转让截止时间,转让标的只有一人参加挂牌报名的,允许以不低于挂牌起始价进行报价成交,若有二个及以上竞买人参加挂牌转让报名,则进入现场竞价。标书代写

2.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现场公开竞价的加价幅度为10000元或其整数倍。

四、挂牌报名办法

1.挂牌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6日起至2026年11月23日16时止。

2.挂牌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00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服务中心(**市**区大成东路277****中心二楼281办公室)。

4.交易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须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由竞买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竞买人(个人的以本人账户转账方式;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以对公账户转账方****中心帐户;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产权交易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86031********3805

5.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资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不予受理):

①****银行转帐回单原件、复印件或出示有效缴纳凭证。

②竞买人报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法人的另须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公章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③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五、竞买时间和地点

1.竞买时间:2026年11月24日10时15分;

2.竞买地点:在****服务中心****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进行。标书代写

六、其他事项

1.公告期间,竞买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公司咨询看样事宜,****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看样(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80****0785)。本次土石方处置按测算土石方量作为包干量,今后不做调整,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物的现状及数量视为完全认可,因数量评估误差引起的风险收益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标的交接方案及清运时限:

2.1 本项目为隧道开挖项目,施工工期较长(预估73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工期为主),为保障正常施工秩序及施工安全,施工单位负责将土石方运输至施工定点10公里范围内的买受人指定堆放场地(买受人提供的场地必须用于本工程项目土石方堆放,不得用于填方等工程类项目建设,如买受人更换堆放场地,须经转让单位同意),运输至中转场地线路由买受人指定并负责监管。买受人自行组织人员、设备进行土石方清运、卸货、翻运等工作,涉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堆放场地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落实,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土石方转移路线沿途涉及行政村、路政与交警等的相关衔接备案工作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如因此项原因导致项目工期延误等情况,按违约处理。

2.2 本项目前期开挖的土石方数量约1650m3堆放在**区白裘线附近,合同签订完后买受人需在2个月内进行清运消纳,未按规定时间内清运、消纳的,按违约处理。

2.3买受人应制定周详的安全、环保、消防等方案,对土石方运输、堆放过程中所有环节的安全、环保、消防负全部责任,土石方接收过程中以及接收后的任何安全、环保责任事故与转让单位无关。土石方堆放场地安全监管、安全责任、维护管理、环保责任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4违约责任:如因买受人的原因未及时合理安置土石方(包括清运、卸货、翻运消纳等),导致项目土石方运输、消纳受阻,出现项目停工、延期等情况,经现场核实后,由转让单位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在接到通知后的1日内仍未及时合理安置土石方的,在买受人逾期的第2日起,需向转让单位支付1万元/日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买受人无故不接受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置土石方达10天以上(含10天)的,转让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资产交易合同》,履约保证金和货款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买受人还需承担转让单位的一切经济损失,剩余的土石方由转让单位再行处置。

2.5人工、搬运、运输、安全、场地管理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清运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转让单位无关。

2.6如遇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买受人需及时向转让单位申请延期,经转让单位同意,方可延期。

七、联系方式:

1.转让单位:****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6****2364

2.交易平台:****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4-****8283

3.拍卖公司:****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0****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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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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