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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野生动物保护管护设施改造及设施设备采购工程总承包答疑澄清(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野生动物保护管护设施改造及设施设备采购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答疑澄清:
疑问一:本工程设计负责人加分业绩为有1个投资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资格业绩为1个投资金额7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而如果我单位设计负责人有一个投资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是否可以作为加分业绩和资格业绩同时使用,还是需要提供2个业绩
回复: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详细评审业绩可与资格审查业绩重复计算得分。
疑问二:根据招标文件资信标标准中的设计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本项目评审的业绩数量为1个。2023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认定:任一证明材料在2023年1月1日后的均予以认可),拟派设计负责人每具有1个投资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得1.5分;问:本次招标项目内容涵盖改造内容,我单位提供1000万元以上改造类的公共建筑业绩且竣工验收报告时间在2023年1月1日后是否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改造类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类型的要求。
其余内容保持不变,特此通知。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