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6841
传真:029-****6150
通讯地址:航****广场B座2层(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高能数造全固态电池装备公共验证平台项目 | 高能数造****公司 | **市****基地航天南路以南、规划一路以东、规划二路以西**瑞创航天航空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B1栋 | **中和****公司 | 本项目购置**瑞创航天航空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B1栋3层厂房(现建筑面积约2362.3m2),总投资22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万元。项目拟将现3层厂房内部改造为7层厂房,配置辊压机、原纤化机、网络强化机等设备,进行全固态电池装备技术研究及全固态电池研发,同时配套设置办公区、展示区、休闲区等。 | (一)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工作。 (二)废气: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排放的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要求。 (三)废水:严格落实各类生产废水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排放的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及******基地****水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模切边角料等属于危险废弃物,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要求。 (五)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治理措施。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柔性连接、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报告表类项目, 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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