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林口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牡丹江-林口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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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作出的建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 2026-10-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6日-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锅炉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县刁翎镇保安村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单位拟对现有1台25.5MW燃煤热水锅炉实施技术改造,改造内容主要为锅炉炉膛改造、更换内部构件,同时对脱硫烟气治理设备、燃烧系统、烟道、引风等辅助设施同步进行更新整修,减少故障率、保证供热期稳定运行;整合替代供热区域小锅炉,整合后总供热面积增至17.4万㎡。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贮存煤场采用苫布遮盖,定期洒水降尘,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锅炉废气经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除尘+脱硫塔氧化镁湿法脱硫+45m高烟囱排放,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限值。

水环境影响:本项目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经收集池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洒水降尘、除渣机补水;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置达标后排入原发河后进入乌斯浑河,最后进入**。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处理厂接管标准。

声环境影响: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底座固定,安装减振、隔声装置,生产时锅炉房密闭等措施,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本项目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不在厂区存放;锅炉灰渣、暂存于密闭锅炉房灰渣场,除尘器收尘灰通过密闭绞龙输送至除渣机加湿后暂存于灰渣场、脱硫副产物外售综合利用;设备维修等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桶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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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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