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应提交的材料目录 | 相应材料明细 | 备注 | |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 ||
| 2.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材料; | 申请人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 (原件); | ||
| 3.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 | ||
| 4.土地复核验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书、房屋竣工验收报告等验收材料; | 情形 | 材料明细 | |
| **商品房 | 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及附图(原件); 2.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 (原件); 3.地名办出具的门牌坐落材料(原件); 4.建筑区划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凭据材料(原件); 5.人防区域划分图(原件); 6.交警部门关于地下车位的布局图(原件); 7.交付备案书或建筑工程项目验收(备案)综合意见书 (原件); 8.****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首次登记房屋与预售楼盘表一致的证明或无限制状况的证明(原件)。 | ||
| **商品房以外项目 | 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及附图(原件); 2.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 (原件); 3.地名办出具的门牌坐落材料(原件); 4.人防区域划分图(原件); 5.交警部门关于地下车位的布局图(原件)。 | ||
| 5.申请人提交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 申请人提交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 ||
二、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不含受理日、公告期及补充材料期),历史遗留有房产证没土地证的情况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不含受理日、公告期及补充材料期);批量件按实际情况,最长不能超过法定时限。
三、收费标准
| 收费项目 | 具体标准(单位:元) |
| 不动产登记费 |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
| 工本费 | 两个以上权利主体共有,申请分别持证的,第二本证开始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
费用减免:
申请人(权利人)是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属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宅等保障性住房,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四、咨询(监督)途径
咨询电话:0574-****7833 ****7834
监督投诉电话:0574-12345
五、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
********服务区
**市泗门镇**南路99****中心三楼
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