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应提交的材料目录 | 相应材料明细 | 备注 |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 |
| 2.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材料; | 申请人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 (原件);(委托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 | |
|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 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 |
| 4.设立抵押权的合同或证明材料; | 主债权合同原件/授信协议或者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合同; 抵押合同原件/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抵押合同);包含抵押物清单原件(经住建部门确认未预售未查封已限制预售); | |
| 5.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 | |
|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 | |
| 7.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情况和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情况;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则需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 |
| 8.抵押资金用途的说明; | 抵押资金用途的说明,需注明贷款用于工程续建; | |
| 9.国企、事业单位抵押审批材料; | 国有企、事业单位为抵押人的(除市属国有企业外),****管理部门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 | |
| 10.集体企业抵押审批材料。 | 集体企业为抵押人的,****机关出具的已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并备案的书面意见(原件) 。 |
二、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不含受理日、公告期及补充材料期),批量件按实际情况,最长不能超过法定时限。
三、收费标准
| 收费项目 | 具体标准(单位:元) |
| 不动产登记费 |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
费用减免:
申请人(权利人)是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四、咨询(监督)途径
咨询电话:0574-****7833 ****7834
监督投诉电话:0574-12345
五、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
********服务区
**市泗门镇**南路99****中心三楼
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