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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海西州**市宁静巷道路建设工程 |
| 项目类型 | 交通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省-**-**市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办水保〔2019〕172 号)相关规定,海西州**市宁静巷道路建设工程已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相关材料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海西州**市宁静巷道路建设工程 二、建设地点:海西州**市 三、建设单位:**** 四、验收时间:2026 年 9 月 27 日 五、公示期限:2026 年 09 月 28 日 —2026 年 10 月 26 日(共 20 个工作日) 六、公示材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核实反馈。 联系单位: 联系人:南工 联系电话:138****4163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建设单位将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手续。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