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产投幸福庄园电梯维修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6年10月26日
公示期: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9日
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市**区**路811号
投标报价:35849元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B座15楼
联系人:尤工
联系方式:0551-****7677
监督管理部门:****纪检办公室
地 址:**市**区**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B座15楼
联系方式:0551-****5570
三、结果的异议和投诉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管理部门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和****管理部门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