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厅****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的通知》和《****教育局****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的通知》(****)有关精神以及《****教育局****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的通知》,我校决定组织全体师生开展2026学年秋季学期研学实践活动。为规范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提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益普惠、安全第一原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现公开遴选有资质、有能力组织大型活动****学校研学活动。
一、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研学主题
****2026学年秋季研学实践活动
(二)研学时间
暂定2026年11****学校公布为准)
(三)研学对象
****1-6年级学生
(四)研学项目类别
根据学校研学主题,开展包括但不限于科技智能、传统文化、乡情教育、革命教育、工业制造、劳动教育、生命科学、自然生态等研学活动。第三方机构可以根据学生数量以及实际需求,在充分考虑时间、地点等因素基础上,第三方机构可以根据学生数量以及实际需求,在充分考虑时间、地点等因素基础上设计研学点线路。
(五)研学路线
结合各年级学生身心特点与课程适配性,经学校与家委代表、学生代表共同商议,本次研学服务确定路线如下:一至三年级为**市花****基地;四至六年级为**市长隆欢乐世界。
(六)活动收费
由中选机构按合同约定直接向自愿参加研学活动的学生与家长办理。
二、第三方机构遴选基本要求
1.有三年以上研学组织经验和有独立研发研学课程的第三方机构,且曾成功同时组织1000人以上的学生研学活动。
2.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有资质的旅游豪华大巴车辆接送;每辆车至少配备年轻有责任心的导游1人。
3.当选单位必须独立完成当选任务,不得转让或分包相关业务,****公司联合承办。
4.在近三年内组织研学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发生重**全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和无发生重大经济纠纷。
5.当选机构必须为参加研学活动的师生及家长购买人****旅行社****旅行社责任保险50万元/人、旅游意外保险10万元/人)。
6.****教育局****小学生研学实践承办机构优先考虑;优****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有**的机构。
三、遴选概要
(一)参加评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遴选材料
材料内容主要包括:(统一采用A4 纸,档****公司印章,资质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1.公司资质证明。包括:①公司经营资质文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各1份);②承办学校研学活动经历等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③服务水平;④诚信承诺书****公司的合法资料。如有需要,会随时要求查看原文件。资质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2.研学方案。包括:①课程开发团队及课程开发理念;②课程设置(研学手册、科普或德育活动材料等)。
3.服务收费报价。包括:①豪华大巴接送;②活动门票(详细项目);③导游服务;④矿泉水;⑤午餐;⑥医务等。项目、数量、价格要求清晰、合理,需单独列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费用减免方案。
4.安全保障。包括:①外出报备资料模板;②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安全应急预案及联动处置机制;③车辆租赁单位资质、驾驶员资质情况及相关合同模板;④研学各环节安全责任划分说明。
(二)遴选办法
1、****学校行政代表、教师代表、****委员会、家委会代表共同组成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服务第****小组,为研学活动遴选工作的责任主体。
2、****小组****公司,根据公司资质、餐饮标准、交通保障、行程安排、研学主题教育贴合度、课程设计质量、安全保障方案、服务水平、收费合理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3、评审采用资料初审及综合评议的方式,确定候选机构后,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标单位。
4、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规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学校保留对本次比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无需对未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0月30日12:00截止
报名资料(统一采用A4纸)用档****公司印章,提交到****值班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逾期递交的报名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文件恕不接收。
(二)评审会时间及地点:
2025年10月30日15:30,****多媒体教室。
(三)遴选结果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31日—11月6日。
(四)遴选公告及结果发布方式:
学校微信公众号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彭老师
2.联系电话:020-****0798
联系地址:****
五、法律责任
当选机构有下列行为,当选资格作废,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当选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将相关情况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1.提交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2.任何报名机构恶意串通,相互陪选的;
3.当选机构不按照本公告文件规定擅自变更合同、转让或分包相关业务的;
4.未按要求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5.超标准收费、变相收费或未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费用减免政策的;
6.研学活动未按课程方案实施,出现“只旅不学” 等不符合研学育人要求的;
7.其他违反《****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工作指引》及本公告相关规定的行为。
六、监督电话
****学校****委员会:020-****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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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