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子基金组建及遴选项目(第三批)(GXKLG202631019)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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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子基金组建及遴选项目(第三批)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子基金组建及遴选项目(第三批)

公告内容

**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子基金组建及遴选项目(第三批)(****)招标公告

**润信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人民政府根据“以****政府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政策工具,构建‘1+10+N’基金集群,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战略部署发起设立的**壮族自治区(省)级母基金。**科技****联合社会资本组建设立第三批子基金,为吸引**优秀机构积极参与上述子基金组建,现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母基金名称:**润信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

项目名称:**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子基金组建及遴选项目(第三批)

项目简介:**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总规模20亿元,不低于80%用于设立子基金,聚焦前沿科技和未来产业,围绕高端“硬科技”、关键核心“卡脖子”技术,面向原始创新,坚定投“早”投“小”,支持具备原始创新要素的科技创新项目,运用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提高**的战略性**产业和未来产业的集聚度。

(一)子基金设立要求概述

1.基金规模

单支子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存续期限

存续期不低于5年,到期日不得晚于母基金(含**日)。

3.投资方式

子基金采用项目直投方式,对单个企业(项目)的投资额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10%,不成为第一大股东。

4.投资要求

1)返投及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或成长期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的要求

a.**壮族自治区内返投比例不低于母基金实缴出资的1.2倍,对**壮族自治区外的返投金额不低于**壮族自治区外出资人穿透到子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2倍;

b.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或成长期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的金额不低于母基金出资的实缴金额1.2倍;

2)注册于**区内的子基金

a.出资比例及出资金额:原则上单个子基金出资不超过3亿元,比例不超过50%;

b.出资比例大于35%(含)的,认定为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科创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类型子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或成长期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的投资金额占子基金规模60%(含)以上,且自治区、地市、县等多级财政性资金共同对子基金出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70%,中央企业、金融机构、民营资本、区外地方国有企业等其他资本对子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3)注册于**区外的子基金

a.出资比例及出资金额:原则上单个子基金出资不超过1亿元,比例不超过20%;

b.自治区、地市、县等多级财政性资金共同对子基金出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50%,中央企业、金融机构、民营资本、区外地方国有企业等其他资本对子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c.子基金招商返投**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或成长期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的金额达到母基金实缴出资额1.2倍的60%(含)以上。

5.投资阶段

1)关于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或成长期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相关定义:

科技型企业原则上为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等认定标准的企业。创新型企业原则上为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标准创新型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认定标准的企业。

2)种子期、初创期:

a.在职职工人数在 300 人以下,投资决策时上一年度的资产总额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b.投资须为项目首两轮外部机构投资,或投资决策时企业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生物医药领域企业设立时间可放宽至不超过10年)。

3)成长期:在职职工人数在 500 人以下,投资决策时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 4 亿元以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质

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按相关规定在中****协会登记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

2. 子基金管理人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 子基金管理人及关联方认缴出资额不低于基金认缴总规模的 1%。

4. 项目储备拟投金额不低于参与组建设立基金申请母基金首期实缴出资额,或储备拟投资**项目数量不低于3个。

5. 已取得除申请母基金出资外不低于参与组建设立基金认缴规模40%的意向出资,并提供出资意向函。

6. 近三年未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且无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

7. 控股股东、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8. 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产业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基金管理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财务负责人、合规/风控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彼此之间至少有1年以上**经验。

9. 至少有1名具备5年以上相关经验的本基金专职高管。

10. 至少有2名专业投资人员指定为关键人士;关键人士在基金认缴规模完成70%的投资之前须锁定,若出现1/2及以上关键人士发生变动的情况,须提出关键人士替代方案,****人大会等基金相关权力机构审议,审议通过之前暂停项目决策。

11. **壮族自治区内财政(自治区、地市、县等多级财政性资金,含**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出资)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不超过70%。

12. 公司治理、内控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规范的投资决策、激励约束、团队跟投、资产托管、风险控制等机制。

(二)其他要求

1. 管理人累计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5亿元。

2. 子基金管理人或管理团队合计有不少于3个(含)投资成功案例【收回全部本金并取得投资收益且回报率超过20%,不包括首发战略****公司的项目,同时至少包含2个创业投资项目(定义详见本招标公告(一)子基金设立要求概述5.投资阶段)】,合计有不少于5个(含)符合创业投资项目标准的历史股权项目投资。

3. 子基金的管理运作应遵循《**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桂科规字〔2025〕7号)、《****人民政府关****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24〕32号)、《**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桂基金办〔2025〕3号)、《**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桂基金办〔2025〕4号)、《**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操作指引》(桂投基〔2025〕27号)及《**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申报指南》(桂基金办〔2025〕28号)等相关规定。

4. 子基金管理人在中标后须按招标人要求,在招标人母基金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或满足其他符合招标人信息化管理要求的系统信息报送。

5. 子基金管理人自中标之日起需于60日且最多不超过90日,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子基金合伙协议签署。

(三)优先**情形

在符合(一)基本资质和(二)其他要求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报机构可优先**:

1.项目储备:已在参与组建设立子基金投资阶段储备**本地项目或拟落户**项目,并提供项目方投资意向书或招商落地协议等。项目数量不低于5个或拟投金额不低于参与组建设立子基金申请母基金出资额。(提供项目方投资意向书或招商落地协议等)

2.产业协同:与子基金管理人相关联的链主企业、上市及行业龙头企业、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园区、基地)等主体及其附属投资平台或前述主体的关联方在参与组建设立基金中合计认缴出资≥基金认缴规模的20%(出具出资意向函或出资承诺函),且相关机构满足《**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情况的。

3.资金募集:已取得不低于参与组建设立子基金认缴规模40%的意向出资,且不低于20%的出资承诺;或已取得不低于参与组建设立子基金认缴规模30%的**区外资金出资承诺。(提供出资意向函、出资承诺函、出资能力证明材料;严格按格式1-3提供出资意向函或按格式1-4提供出资承诺函,未按要求格式提供的视为无效)

4.重点支持光电产业与有色金属及关键金属材料、先进钢铁材料、现代绿色化工、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电池、食品加工、林产加工及纸业、生物医药及健康、绿色建材**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提供相关重点产业领域的投资业绩)

5.行业排名:最近三年(2023-2025)其中一年在清科《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中国早期投资机构排名、中国创业投资机构排名、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排名或投中主榜单年度中国最佳早期创业投资机构、年度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中国最佳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排名或融中榜单中国早期投资机构排名、中国创业投资机构排名、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排名(以下简称“主榜单”)中获得前50。

三、基金设立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子基金设立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11月23日止,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学东路170****研究院内)****一楼大厅前台。

现场获取:****大学东路170****研究院内)****一楼大厅前台。

网上获取:使用****西科联招标采购服务交易平台(https://www.****.com/ebidding/#/logi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完成注册),逾期不能办理采购文件等资料下载。(如有平台操作相关疑问,咨询电话:4000-192-166转6)。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11月23日23:59止。

具体步骤:

(1)第一步 注册登录(首次登录须按平台指引完成注册):****西科联招标采购服务交易平台后,【采购执行】-【我要参与】-【立即参与】(报名多标段的需要选择相应标段参与)。

(2)第二步 支付:

①线上支付:【采购执行】-【我的项目】-【购买文件】-支付方式选择【网上支付】-【提交订单】-跳转到支付页面扫码支付;

②线下支付:【采购执行】-【我的项目】-【购买文件】-支付方式选择【线下支付】-上传【附件/电汇底单】-点击【提交订单】。

采购文件****银行账户(开户名称:****、银行账号:210********00032105、开户行:****银行**市高新科技支行、开户行行号:102****11101),转账完成后上传转账凭证。

(3)第三步 获取文件

①线上支付后下载:支付成功后,点击【采购执行】-【文件下载】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②线下支付并提交订单后,等待项目经理进行审核,审核进度可通过【购买文件查看】按钮进行查看;订单审核通过后,点击【采购执行】-【文件下载】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4日8:30(**时间)。标书代写

(二)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三)投标人逾期递交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大学东路170号****一楼会议大厅。标书代写

六、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http://www.****.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点:**市东**朝内大街188号鸿**际大厦9层

联系人:吕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010-****1185、010-****118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大学东路170号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077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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