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77961J | 建设单位法人:芮益华 |
| 王海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澄**一路29号 |
| ****环氧丙烷综合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开发区澄**一路29号 |
| 经度:119.954167 纬度: 32.1191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31 |
| 泰环审(**)〔2023〕19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077961J001P |
| 2025-09-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1085.03 |
| 374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077961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077961J | 验收监测单位:**华睿****公司 |
| ****0191MA1XF50Q7R | 竣工时间:2026-01-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about_3/110.html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新增产能环氧丙烷6万吨、水泥助磨剂1.28万吨、苯乙酮0.384万吨、二甲基苄醇1万吨、联枯0.096万吨、乙苯0.08万吨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新增产能环氧丙烷6万吨、水泥助磨剂1.28万吨、苯乙酮0.384万吨、二甲基苄醇1万吨、联枯0.096万吨、乙苯0.08万吨的生产能力。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公司自有的异丙苯氧化法CHPPO工艺。该工艺是以丙烯为原料,采用过氧化氢异丙苯(CHP)为氧化剂使丙烯环氧化得到环氧丙烷(PO)的技术路线。其中包括以下步骤:①异丙苯(IPB)与空气发生氧化反应生产过氧化氢异丙苯(CHP);②丙烯和过氧化氢异丙苯(CHP)发生环氧化反应生成环氧丙烷(PO)和二甲基苄醇(DMBA);③环氧化反应产物分离,包括丙烯分离和PO精制;④二甲基苄醇(DMBA)氢解生成异丙苯(IPB)循环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自有的异丙苯氧化法CHPPO工艺。该工艺是以丙烯为原料,采用过氧化氢异丙苯(CHP)为氧化剂使丙烯环氧化得到环氧丙烷(PO)的技术路线。其中包括以下步骤:①异丙苯(IPB)与空气发生氧化反应生产过氧化氢异丙苯(CHP);②丙烯和过氧化氢异丙苯(CHP)发生环氧化反应生成环氧丙烷(PO)和二甲基苄醇(DMBA);③环氧化反应产物分离,包括丙烯分离和PO精制;④二甲基苄醇(DMBA)氢解生成异丙苯(IPB)循环使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深度处理”的原则设计全厂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处置方案。项目工艺废水收集至**的湿式氧化装置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混合进入改造后的生化装置处理,处理达接管标准(详见《报告书》表2.2.3-6****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深度处理。 2.采取切实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对工艺废气收集治理。项目PO装置异丙苯氧化工序、**废水湿式氧化装置、**2#危废暂存间的废气收集至**RTO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 PO装置丙烯环氧化、PO精制、氢解(包含污氢等含氢尾气)、水泥助磨剂等工艺废气,罐区呼吸废气、污水生化装置废气、现有1#危废暂存间废气一并收集至现有1#液废焚烧炉处理,焚烧炉烟气经过现有“SNCR高温脱硝+省煤器+活性炭干式反应器+布袋除尘+喷淋除酸塔”处理,尾气通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 联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至现有DCP装置1#RCO装置处理,尾气通过40米高排气筒排放。 化验分析室废气收集至“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6米高排气筒排放。 采用密封设备、泵和管道输送物料,加强职工操作技能培训,实施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本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要求。(详见《报告书》表2.2.3-2、3、4) 3.合理规划生产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 4.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项目不含贵金属的废催化剂、废瓷球、焦油、污泥、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公司固废焚烧炉处理(焚烧炉停炉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分析废液、含贵金属的废催化剂、焚烧炉飞灰、焚烧炉炉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堆场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采取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废物临时堆场均应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文件要求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暂存及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暂存及运输过程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5.根据《报告书》中厂区实行分区防渗的要求对相关区域进行防渗处理。项目工艺废水管线应采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工艺废水管线、生产装置、罐区、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及其他污染区地面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不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已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深度处理”的原则设计全厂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处置方案。项目工艺废水收集至**的湿式氧化装置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混合进入改造后的生化装置处理,处理达接管****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深度处理。 2.本项目已采取切实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对工艺废气收集治理。项目PO装置异丙苯氧化工序、**废水湿式氧化装置、**2#危废暂存间的废气收集至**RTO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5米高DA006排气筒排放。 PO装置丙烯环氧化、PO精制、氢解(包含污氢等含氢尾气)、水泥助磨剂等工艺废气,罐区呼吸废气、污水生化装置废气、现有1#危废暂存间废气一并收集至现有1#废液焚烧炉处理,焚烧炉烟气经过现有“SNCR高温脱硝+省煤器+活性炭干式反应器+布袋除尘+喷淋除酸塔”处理,尾气通过50米高DA004排气筒排放。 联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至现有DCP装置1#RCO装置处理,尾气通过40米高DA005排气筒排放。 化验分析室废气收集至“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6米高DA007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已采用密封设备、泵和管道输送物料,加强职工操作技能培训,实施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本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要求。 3.本项目已合理规划生产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 4.本项目已按照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安全贮存、处置。项目不含贵金属的废催化剂、废瓷球、焦油、污泥、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公司固废焚烧炉处理(焚烧炉停炉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分析废液、含贵金属的废催化剂、焚烧炉飞灰、焚烧炉炉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所有危险废物转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堆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采取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废物临时堆场均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文件要求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暂存及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暂存及运输过程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5.本项目已根据环评厂区实行分区防渗的要求对相关区域进行防渗处理。项目工艺废水管线应采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工艺废水管线、生产装置、罐区、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及其他污染区地面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不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将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理念贯穿于生产全过程,杜绝“跑、冒、滴、漏”,避免发生污染事故,同时加强生产管理,将污染物排放降至最低程度。 2.按照《报告书》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及时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现场应急物资,落实本项目与现有事故应急池的对接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演练,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3.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全省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全覆盖(全联全控)工作方案》(苏环办〔2021〕146号)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相关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已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将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理念贯穿于生产全过程,杜绝“跑、冒、滴、漏”,避免发生污染事故,同时加强生产管理,将污染物排放降至最低程度。 2.本项目已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及时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现场应急物资,落实本项目与现有事故应急池的对接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演练,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3.本项目已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全省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全覆盖(全联全控)工作方案》(苏环办〔2021〕146号)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相关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并已落实环评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6.0834 | 29.363 | 44.2569 | 1.1895 | 0 | 44.257 | 28.174 | |
| 80.417 | 146.82 | 221.28 | 5.96 | 0 | 221.277 | 140.86 | |
| 2.474 | 1.94 | 2.92 | 1.494 | 0 | 2.92 | 0.446 | |
| 0.15 | 0.29 | 0.44 | 0 | 0 | 0.44 | 0.29 | |
| 2.474 | 1.94 | 2.92 | 1.494 | 0 | 2.92 | 0.44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7.03 | 0 | 5.652 | 1.378 | 0 | 5.652 | -1.378 | / |
| 97.29 | 0 | 75.363 | 21.927 | 0 | 75.363 | -21.927 | / |
| 10.241 | 0 | 7.929 | 2.312 | 0 | 7.929 | -2.312 | / |
| 27.338 | 15.214 | 41.103 | 1.4491 | 0 | 41.103 | 13.765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开发区中****处理厂纳管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3中标准 | 本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未污染雨水经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产生的PO工艺废水与DCP工艺废水进入WAO湿式氧化装置进行预处理,降低COD浓度,提高废水水质可生化性后与软水制备浓水、地面冲洗废水、真空废水、化验分析室废水、中水回用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生化装置(调节预处理+厌氧GSB+好氧)处理,****经济开发区中****处理厂处理,污水厂尾水通过友联中沟进入**中沟,最终通过洋思港排入长江。 本项目将现有污水站“物化(蒸馏+三效蒸发+微电解-Fenton)+生化(调节池+ABR厌氧+中沉池+高效好氧池+低负荷好氧池+二沉池+混凝沉淀+臭氧氧化+生物接触氧化)”进行改造。 ①物化段:取消微电解-Fenton,新增湿法氧化,“废水精馏+三效蒸发”系统作为废水预处理应急备用处理装置。 ②生化段:调节池+厌氧GSB(厌氧配置池+厌氧颗粒污泥床)+中沉池+高效好氧池+低负荷好氧池+二沉池+混凝沉淀。 | 污水总排口S1的pH监测范围为7.6~7.7(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挥发酚、甲醛、异丙苯、苯酚的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中****处理厂接管标准。中水回用装置出水S2的pH监测范围为7.5~7.7(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对于“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的水质要求。 |
| 1 | RTO |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 本项目PO装置异丙苯氧化工序、**废水湿式氧化、**2#危废暂存间的废气进入RTO处理后,经DA006排气筒排放。 | DA006排气筒出口Q3的甲醇、丙酮、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小时排放浓度、最大小时排放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规定的限值。 | |
| 2 | SNCR高温脱硝+省煤器+活性炭干式反应器+布袋除尘+喷淋除酸塔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 PO装置丙烯环氧化、PO精制、水泥助磨剂等工艺废气、中间罐呼吸废气、PO装置氢解工序工艺废气及污氢、现有罐区(PO产品罐区、异丙苯原料罐区、辅料罐区)废气、改造后现有污水生化装置废气、废水收集池废气、事故池废气以及现有1#危废暂存间废气均进入现有1#废液焚烧炉处理,经过现有“SNCR高温脱硝+省煤器+活性炭干式反应器+布袋除尘+喷淋除酸塔”处理后,经DA004排气筒排放。 | DA004排气筒出口Q1的丙酮、甲醛、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二噁英类的最大小时排放浓度、最大小时排放速率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规定的限值。 | |
| 3 | 1#RCO |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 联枯生产的废气进入DCP装置1#RCO处理,经DA005排气筒排放。DCP生产装置一无组织废气通过集气罩、管道负压收集后,经1#DCP生产车间RCO尾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DA005废气排口外排。 | DA005排气筒出口Q2的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小时排放浓度、最大小时排放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规定的限值。 | |
| 4 | 两级活性炭 |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 化验分析室废气经过现有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DA007排气筒排放。 | DA007排气筒出口Q4的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小时排放浓度、最大小时排放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规定的限值。 |
| 1 | 隔声、消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本项目新增的噪声源主要是各类机泵、压缩机和反应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等措施治理,设备噪声衰减到厂界后噪声值大大降低,可满足厂界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范围53.5dB(A)~57.7dB(A),夜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范围40.9dB(A)~47.1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1 | 根据《报告书》中厂区实行分区防渗的要求对相关区域进行防渗处理。项目工艺废水管线应采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工艺废水管线、生产装置、罐区、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及其他污染区地面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不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本项目已根据环评厂区实行分区防渗的要求对相关区域进行防渗处理。项目工艺废水管线应采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工艺废水管线、生产装置、罐区、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及其他污染区地面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不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项目不含贵金属的废催化剂、废瓷球、焦油、污泥、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公司固废焚烧炉处理(焚烧炉停炉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分析废液、含贵金属的废催化剂、焚烧炉飞灰、焚烧炉炉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堆场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采取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废物临时堆场均应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文件要求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暂存及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暂存及运输过程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 本项目已按照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安全贮存、处置。项目不含贵金属的废催化剂、废瓷球、焦油、污泥、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公司固废焚烧炉处理(焚烧炉停炉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分析废液、含贵金属的废催化剂、焚烧炉飞灰、焚烧炉炉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所有危险废物转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堆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采取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废物临时堆场均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文件要求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暂存及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暂存及运输过程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
| 1 | 按照《报告书》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及时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现场应急物资,落实本项目与现有事故应急池的对接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演练,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 本项目已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及时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现场应急物资,落实本项目与现有事故应急池的对接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演练,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