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北界镇北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项目**县北界镇北界村坑里潘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遂移发[2026]16号,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采用 公 开 发包方式招标。
二、****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县北界镇北界村;
2、建筑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坑里潘环境整治提升,**渠道155米,安全护栏95米,道路硬化200平方(15cm厚),排水管18米等(详见施工图);
3、招标范围: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652622.00元;
6、质量要求:合格;
7、下浮率范围:6.0%-11.9%;
8、投标保证金:13000.00元;
9、定标方式:综合评标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项目经理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已录入,无在建(或)中标工程;
3、其他:本工程不允许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
4、其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公告等资料索取途径:
1、公告发布之****公司获取。如需图纸、招标控制价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本项目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市公共**交易(https://lssggzy.****.cn/)交易信息栏发布并供下载,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
六、投标人需要持以下资料进场: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标书代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在投标企业连续三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标书代写
3、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承诺书。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的其他资料。
5、未递交以上资料或逾期递交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中标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在**设立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实行分账管理,并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4、除本招标公告内容外的招标格式及合同条款等所有内容均按照《**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试行)和**县小额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遂政办发〔2019〕57号文件)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执行。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项目前期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八、开标时间:2026年 10 月 30 日 10 时 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开标室(妙高街道凯恩路224号三楼) 。标书代写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县北界镇北界村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人:余海银 电 话:139****7855
地址:**县北界镇北界村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方政 电 话:131****6650(667961)
地址 :**县妙高街道凯恩路224号3楼
下载 公告发出时间:2026年 10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