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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及司法辅助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为落实《中华人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做好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和干警职工家庭服务工作,我院拟通过院内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家庭教育及司法辅助服务承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家庭教育及司法辅助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服务期为12个月,全年合计约60课时,具体如下:
| 序号 |
服务事项 |
数量 |
质量要求 |
| 1 |
干警职工家庭教育讲座 |
4场,每场2课时 |
每场不少于60分钟,受众不少于50人,提供讲义及签到表 |
| 2 |
心理健康团体辅导 |
4场,每场2课时 |
每场8至20人,提供活动方案及过程记录 |
| 3 |
一对一个案咨询 |
20人次,每人次1课时 |
每人次不少于50分钟,建立个案记录并严格保密 |
| 4 |
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亲职教育 |
20人次,每人次1课时 |
每人次不少于60分钟,出具指导记录并反馈承办法官 |
| 5 |
法治宣传进校园、进社区 |
2场,每场2课时 |
每场不少于60分钟,受众不少于80人,提供讲稿及现场照片 |
| — |
合计 |
约60课时 |
以合同约定为准,按实际完成课时结算,设年度封顶金额 |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99800元(大写:玖万玖仟捌佰元整),超过预算控制价的报价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业务范围(经营范围)包含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咨询、技术咨询、教育咨询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等相关内容;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2名人员持有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或社会工作师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确需分包的,须事先书面征得我院同意;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通过电子邮箱索取,不收取任何费用。
3.领取地点:****综合办公室(地址:****405办公室。
4.领取时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7时0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405办公室。
3.份数与密封: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共3份,分别装订成册,封面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3份一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4.正本与副本内容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评委使用副本评审、在副本上批注打分;正本开启后当场封存,评审、公示、签约一律以正本为准。
5.启封:响应文件递交后由本院当场密封、交监督人员保管,2026年11月2日9时00分在本院评审室当众启封、唱价,供应商可派代表到场见证。标书代写
6.响应文件应包括:报价表(含课时单价及总价)、资格证明文件、服务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拟派人员名单及证书、同类业绩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及信用承诺书。
七、评审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服务方案与课程设计30分、团队专业能力10分、同类业绩20分、价格40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单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比选终止,另行公告。
八、公告期限
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共5个工作日。本公告在********服务大厅公告栏同步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华南 联系电话:189****8030
监督电话:189****8031(本院纪检监察部门)
供应商认为本次比选活动不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我院在收到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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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