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集项目名称:****机关事业单位2026-2027年度公务出行社会辅助用车服务
2、征集项目编号:****
3、征集项目简介:拟采用部门框架协议,采****机关事业单位2026-2027年度公务出行社会辅助用车服务,共分10个包确定社会辅助用车服务供应商,其中1包为轿车5座车型(租赁)、2包为越野车5座车型(租赁)、3包为小型客车6-9座车型(租赁)、4包为越野车7-8座车型(租赁)、5包为轿车5座车型(网约车)、6包为小型客车6-7座车型(网约车)、7包为小型客车6-9座车型(运输许可)、8包为中型客车10-19座车型(运输许可)、9包为中巴车17-23座车型(运输许可)、10包为大型客车20座以上车型(运输许可)。
二、征集人信息1、征集人名称:****
2、联系人:杨桢
3、联系方式:0931-****791
4、联系地址:****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1、采购包号:10
(1)采购包名称:****机关事业单位 2026-2027年度公务出行社会辅助用车服务(第十包)
(2)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
地址:**省**市******车站东路338号
服务要求:
主要服务内容:①本项目以人民币填列,报价需包含综合预算及超公里预算,且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服务最高限价:按综合预算,大型客车(20座以上)1600元/日(单日200公里以内);按超公里预算 ,大型客车(20座以上)8元/公里(单日200公里以上)。②本项目中最高限价是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的最高限价。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采购人可在不高于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与供应商开展价格协商。③社会辅助用车综合预算主要包含车辆使用费、驾驶员劳务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洗车费用及乘车人人身意外保险等。④因用车产生的驾驶员食宿费用另行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具体商定。
服务标准:①本项目以人民币填列,报价需包含综合预算及超公里预算,且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服务最高限价:按综合预算,大型客车(20座以上)1600元/日(单日200公里以内);按超公里预算 ,大型客车(20座以上)8元/公里(单日200公里以上)。②本项目中最高限价是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的最高限价。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采购人可在不高于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与供应商开展价格协商。③社会辅助用车综合预算主要包含车辆使用费、驾驶员劳务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洗车费用及乘车人人身意外保险等。④因用车产生的驾驶员食宿费用另行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具体商定。
供应商响应内容:致:**** 我公司参与 ****机关事业单位2026-2027年度公务出行社会辅助用车服务(第十包) 征集活动,郑重承诺,完全响应服务标准:①本项目以人民币填列,报价包含综合预算及超公里预算,且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服务最高限价:按综合预算,大型客车(20座以上)1600元/日(单日200公里以内);按超公里预算 ,大型客车(20座以上)8元/公里(单日200公里以上)。②本项目中最高限价是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的最高限价。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采购人可在不高于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与供应商开展价格协商。③社会辅助用车综合预算主要包含车辆使用费、驾驶员劳务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洗车费用及乘车人人身意外保险等。④因用车产生的驾驶员食宿费用另行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具体商定。 供应商:**** 2026年10月22日
| 大型客车(20座以上) | (元/日) | 单价 | 0 - 1,600 | 1400 |
主要服务内容:1.供应商应按用车单位需求制定详细的客运服务方案,并签订客运服务合同,内容应包括承运时间、起止地点、线路、承运人员、日程安排、费用及结算方式、双方义务及违约责任、意外风险(至少应包括意外风险承担方式、承担种类及金额)等条款。2.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要求,选派车辆的技术条件、技术管理等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行业法规的相关要求。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如需临时调换车辆(但不允许转包)须征求用车单位意见。3.应建立用户投诉和回访制度。定期征求用户意见建议,并形成记录;公布24小时服务监督电话;在受理投诉24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本企业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4.应保持车容整洁,车辆各部件完好有效。服务中如发生机械故障,应妥善解决,保障用户需求。5.重大活动服务应按照活动主办方任务要求,提供客运服务保障。6.供应商须承诺:①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车辆均已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保险(限额不低于100万/座),并与承运车辆一致;②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车辆具有处于有效期内且通过审验的《道路运输证》,且驾驶员持有的车辆匹配的相关证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③拟派驾驶员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无犯罪记录,且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按照《****机关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租用的车辆到位后,采购人应当及时查验车辆和提供服务驾驶员的相关证照及保险单证等有关材料,确保车辆及驾驶员符合**交管、交通运输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保证公务出行安全。
服务标准:1.供应商应按用车单位需求制定详细的客运服务方案,并签订客运服务合同,内容应包括承运时间、起止地点、线路、承运人员、日程安排、费用及结算方式、双方义务及违约责任、意外风险(至少应包括意外风险承担方式、承担种类及金额)等条款。2.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要求,选派车辆的技术条件、技术管理等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行业法规的相关要求。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如需临时调换车辆(但不允许转包)须征求用车单位意见。3.应建立用户投诉和回访制度。定期征求用户意见建议,并形成记录;公布24小时服务监督电话;在受理投诉24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本企业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4.应保持车容整洁,车辆各部件完好有效。服务中如发生机械故障,应妥善解决,保障用户需求。5.重大活动服务应按照活动主办方任务要求,提供客运服务保障。6.供应商须承诺:①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车辆均已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保险(限额不低于100万/座),并与承运车辆一致;②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车辆具有处于有效期内且通过审验的《道路运输证》,且驾驶员持有的车辆匹配的相关证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③拟派驾驶员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无犯罪记录,且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按照《****机关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租用的车辆到位后,采购人应当及时查验车辆和提供服务驾驶员的相关证照及保险单证等有关材料,确保车辆及驾驶员符合**交管、交通运输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保证公务出行安全。
供应商响应内容:致:**** 我公司参与 ****机关事业单位2026-2027年度公务出行社会辅助用车服务(第十包) 征集活动,郑重承诺,完全响应服务内容:1.我公司严格按用车单位需求制定详细的客运服务方案,并签订客运服务合同,内容应包括承运时间、起止地点、线路、承运人员、日程安排、费用及结算方式、双方义务及违约责任、意外风险(至少应包括意外风险承担方式、承担种类及金额)等条款。2.我公司严格按照合同要求,选派车辆的技术条件、技术管理等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行业法规的相关要求。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如需临时调换车辆(但不允许转包)将征求用车单位意见。3.我公司承诺建立用户投诉和回访制度。定期征求用户意见建议,并形成记录;公布24小时服务监督电话;在受理投诉24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本企业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4.我公司承诺保持车容整洁,车辆各部件完好有效。服务中如发生机械故障,应妥善解决,保障用户需求。5.重大活动服务应按照活动主办方任务要求,提供客运服务保障。6.我公司承诺:①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车辆均已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保险(限额不低于100万/座),并与承运车辆一致;②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车辆具有处于有效期内且通过审验的《道路运输证》,且驾驶员持有的车辆匹配的相关证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③拟派驾驶员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无犯罪记录,且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7.我公司严格按照《****机关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租用的车辆到位后,采购人应当及时查验车辆和提供服务驾驶员的相关证照及保险单证等有关材料,确保车辆及驾驶员符合**交管、交通运输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保证公务出行安全。 供应商:**** 2026年10月22日
1、承诺函 致:**** 我公司参与 ****机关事业单位2026-2027年度公务出行社会辅助用车服务(第十包) 征集活动,郑重承诺如下:①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车辆均已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保险(限额不低于100万/座),并与承运车辆一致;②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车辆具有处于有效期内且通过审验的《道路运输证》,且驾驶员持有的车辆匹配的相关证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③拟派驾驶员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无犯罪记录,且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供应商:**** 2026年10月22日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本框架协议有效截止日期为202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