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CSHT-****-A-2026-1
二、合同名称: ****水务局河长制技术咨询项目(2024年)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水务局河长制技术咨询项目(2024年)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区延芳路63****水务局大楼
联系方式:0755-****5535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社区**河一路112号**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联系方式:132****07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水务局河长制技术咨询项目(2024年)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协助完善河湖长制制度及工作手册,开展督导检查、平台运维、巡河、河长会议组织;做好信息台账、材料报送、报告及档案管理,配合上级与考核迎检,提供技术咨询,统筹宣传培训。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00
合同金额: 112.93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4.****.10-2024.****.31,地点:**市**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1-1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26
九、其他补充事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合同第十二条,“……第四笔根据服务期履约评价和2024年**市对**区河长制考核结果按比例支付。……第四笔款实际支付费用视服务期履约评价得分和2024年**市对**区河长制考核结果而定,具体如下:……我区在市河长制 2024 年度考核中考评结果为前五名之后,或服务期履约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则履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实际支付费用为零,甲方可报请主管部门处理。”,调整为:“……第四笔款实际支付费用视服务期年度履约评价得分而定,具体如下:服务期年度履约评价得分大于等于90分,实际支付费用为第四笔款的100%;服务期年度履约评价得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实际支付费用为第四笔款的70%;服务期年度履约评价得分大于等于60分,实际支付费用为第四笔款的50%;服务期年度履约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实际支付费用为零,甲方可报请主管部门处理。本项目对乙方进行4次履约评价,年度履约评价得分为该4次履约评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分。履约评价时间为:2024年3月、6月、9月、12月结束后。……” 本协议生效后,即为原合同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凡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应按照原合同约定争议解决途经进行解决。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