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 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芯片之城科创基地项目三期01-19地块芯片厂房二次配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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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新区研****基地项目三期01-19地块芯片厂房二次配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新区研****基地项目三期01-19地块芯片厂房二次配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2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新区研****基地项目三期01-19地块芯片厂房二次配工程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8: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8条新增内容:“7、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如采用信用承诺的形式,须按照“宁发改法规字[2023]659号”《关于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执行。投标保证金减免措施如下:(1)施工项目(含工程总承包),投标保证金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免收,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减半收取。(2)服务类项目(含全过程工程咨询)、货物类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的免收,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减半收取。(3)诚信状况良好是指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国家、省市信用平台网站没有失信行为被公示。实行减、免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按《关于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执行。投标人可自行学习**市公共**交易平台官网上的交易微快递栏目“房建市政类项目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攻略””,具体详见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 09:20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地址: **市**区园广路15号-****中心(**)10E办公楼
地址:
**市**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16室
联系人: 刘继军
联系人:
李菲
电话: 139****5439
电话:
155****5631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委会****交通局, 025-****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26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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