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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26 18:47
****张天渠采油站等18台生物质锅炉改造工程项目
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张天渠采油站等18台生物质锅炉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
二、澄清说明
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增加9.6以下内容:标书代写
条款号:9.6 条款名称:企业自有核心施工人员认定 编列内容如下: 1、企业自有核心施工人员占比不得低于50%。 2、企业配备项目履约所需的核心施工人员至少应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 3、属于自有核心施工人员的情形: 1)与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2)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出资成立的全资专业作业企业的施工人员。 3)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出资控股50%以上的专业作业企业的施工人员。 4)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出资控股50%以上****工厂****工厂的施工人员。 5)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主要控股股东(其股权占25%以上)个人出资控股50%以上的专业作业企业的施工人员。 注:该项属响应性评审,供应商仅需作出相应响应即可(承诺函进行相关承诺),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上述要求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三、澄清文件
澄清文件请登录https://zc.****.com/ebidPortal/home-auto.html(**石油招采网)获取查看。
四、联系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太华北路甲字88****广场A座22层
联系人:崔晓枫、罗蕾
联系电话:182****9056/029-****01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