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千瓦风光电一体化项目33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 | |||
| 项目类型 | 能源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能源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能源局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13723.42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千瓦风光电一体化项目330kV送出线路工程主体为**一条升压站至****750kV天马变330kV间隔送出线路。 升压站至****750kV天马变330kV间隔送出线路按单回路架设,由升压站向南出线,接入****750kV天马变330kV间隔,线路全长约70km,导线采用2×JL3/G1A-630/45型钢芯铝绞线。 |
标段信息
| 1 | E620********633****1001 | 13723.4200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E620********633****1001****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千瓦风光电一体化项目33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8-126********333349J-****1014-012691-6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输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已投产的330千伏及以上输电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投标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首页、能体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能清晰体现甲方、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和每项业绩至少一张进度结算发票复印件,同时须提供对应项目投运证明材料。 3.4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4.1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业绩要求: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已投产330千伏及以上输电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经历(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合同和②已并网文件,如合同或已并网文件无法体现项目特征的,补充业主证明),同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且目前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已并网)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证书(发输变电专业)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业绩要求: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330千伏及以上输电工程总承包的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合同和②已并网文件,如合同或已并网文件无法体现项目特征的,补充业主证明),同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 3.4.3施工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业绩要求: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已投产330千伏及以上输电工程总承包项目担任施工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的经历(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合同和②已并网文件,如合同或已并网文件无法体现项目特征的,补充业主证明),同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且目前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已并网)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4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不得兼任。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牵头人外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只允许1家,且满足以下要求: 3.5.1牵头人为设计方时,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 3.2.2条和3.3条要求。 (2)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3.2.1条要求。 (3)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且满足 3.4条要求。 3.5.2 牵头人为施工方时,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 3.2.1条和3.3条要求。 (2)联合体成员应满足3.2.2条要求。 (3)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且满足 3.4条要求。 3.5.3 投标时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及权利义务。包括但不少于以下内容: (1)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整体管理并对投标项目负全责,项目实施过程中联合体成员必须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管理。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负责本项目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3)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在系统内进行投标登记时须将牵头人及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行登记。 3.6投标****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若投标人为成立时间****公司,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内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 3.7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4)被中****管理部网站(www.****.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网页截图。(网页显示页面完整的截图,需包含日期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标书代写 标段内容: ****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千瓦风光电一体化项目330kV送出线路工程主体为**一条升压站至****750kV天马变330kV间隔送出线路。 升压站至****750kV天马变330kV间隔送出线路按单回路架设,由升压站向南出线,接入****750kV天马变330kV间隔,线路全长约70km,导线采用2×JL3/G1A-630/45型钢芯铝绞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