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泸溪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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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基地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委托,对湘西****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5.2中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未填写,请问投标函附录中缺陷责任期的合同条款号与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未填写,请问投标函附录中质量保证金额度的合同条款号与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回复1:投标函附录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栏可填写“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主体工程-建筑工程-分部分项清单”中,分部:措施项目及塔吊基础下的清单未勾选为措施清单,根据“湘建科函(2025)150号文“规定,除模板工程外,列项在分部分项中的措施费清单应勾选为措施清单。其他单位工程亦存在相同情况,请明确是否有误,如有误请更改后提供正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HNZBJ文件。

回复2: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问题3:1、招标工程量清单中“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清单第20条-棚2,单位为m3,是否应为m2,请更改后提供正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HNZBJ文件。

回复3: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问题4:文件中在单独一页单独列出投标人需具****基地资格 (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办公室发布的批复文件或授牌为准,类型为:PC综合类或PC生产类)这一类的东西只有**的个别单位才具备,与**省"机器管招投标"交易系统中,仅以"是否勾选"方式设置"专业承包﹒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基地"一项牵引指标完全不符合,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县之前的几个项目也因为这个设置条件,导致一直停滞,****政府投资,请求严格按照**省"机器管招投标"系统牵引指标的原文执行。

答复4: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5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现修改为: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8%”。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1.1.2.5内容,修改为:“名称:****集团****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联系电话:0731-****6229;电子信箱:office@hnadi.****.cn;通信地址:**省**市**区福祥路65号”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2发包人代表内容,修改为:“发包人代表:姓名:覃伟龙;身份证号:433********1149017职务:现场代表;联系电话:156****5559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4.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3.7 履约担保内容修改为:“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8%。”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5.2缺陷责任期内容修改为:“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5.3质量保证金内容修改为:“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竣工验收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内容修改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2)3%的工程款;”

7.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内容修改为:“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8.招标文件32页7.3款“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修改为:“√7.3.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中标的,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9.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10.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11月11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 标 人:****

地址:**省******银行二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43-****44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井湾子街道正塘坡路69号中建信和**建总部国际一期A-2511-2513

联系人:龚超(项目负责人)、文超、王琴、莫佳明

电 话:188****6226

行政监督部门:**省﹒**﹒**县﹒****建设局

电 话:0743-****305


答疑澄清公告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pdf
答疑说明文件.pdf
湘西****基地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2026.****.rar
答疑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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