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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省通**(**段)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澄清
1.工程量清单签字盖章要求: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首页(投标总价页)应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须由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投标文件中附该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投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由受委托企业的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并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合同及注册证书扫描件。最终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审核并签字盖章。标书代写
2.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3.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部分内容澄清。标书代写
4.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增加: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参照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执行。
5.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八、原件的扫描件部分内容澄清。标书代写
具体修改内容见澄清后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