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6年易森****公司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工程劳务作业分包、设备租赁及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已承接易森****公司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项目EPC总承包一期工程项目,授权********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工程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公司2026年易森****公司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工程劳务作业分包、设备租赁及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
工程内容:本项目主要区域划分为生产区及综合办公区、生活区。(1)生产区拟**一座动力车间,占地面积约1604.87㎡,建筑面积约1604.87㎡;综合仓库(一期),占地面积约1163.41㎡,建筑面积约2541.28㎡;甲类厂房1,占地面积约1885.18㎡,建筑面积约6430.59㎡;甲类厂房5,占地面积约814.03m2,建筑面积约2827.42m2;丙类车间,占地面积约721.78m2,建筑面积约2266.17m2;甲类仓库1,占地面积约734.78m2,建筑面积约734.78m2;辅助楼,占地面积约755.15m2,建筑面积约755.15m2;甲类罐区,占地面积约1073.71 m2,建筑面积约1073.71m2;甲类厂房车间储罐,占地面积约633.47 m2,建筑面积约633.47m2;****中心,占地面积约4010m2;消防水池,占地面积约360m2;事故池,占地面积约200m2;初期雨水池,占地面积约200m2;堆场,占地面积约11040m2;管架,占地面积约 990m2;机动车停车棚,占地面积约1196.25m2,建筑面积约598.13 m2;地上式一体化给水泵房,占地面积约42m2;(2)综合楼,占地面积约874.17m2,建筑面积约2998.32m2;食堂,占地面积约519.02 m2,建筑面积约895.17m2;控制楼,占地面积约466.59m2,建筑面积约816.28m2;门房1,占地面积约110.38m2,建筑面积约110.38m2;门房2,占地面积约157.14m2,建筑面积约157.14m2;总建筑面积 24442.86m2。
工程地点:**省荆****工园区。
2.2 询比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范围为********公司2026年易森****公司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工程劳务作业分包、设备租赁及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项目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工程所需的钢筋、混凝土等主材由甲方统一限量供应(甲供材料明细详见第四章《承包人供应材料表》)。共划分为 1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30天。单项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注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询比采购仅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由劳务分包单位、设备租赁单位和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单位组成,劳务分包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劳务分包单位和设备租赁单位法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相互控股、参股关系,联合体的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单位可以和劳务分包单位或设备租赁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相互控股、参股关系,联合体成员方不得与其它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同时进行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交投电子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由同一人办理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注:1、办理CA数字证书时,申请人的电话或身份证号码一致的属于“同一人办理CA”。2、CA数字证书邮寄地址异常一致的视为“同一人办理CA”)。(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电子标服务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被****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9)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采购人列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申请人如成交,****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采****公司后续**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能承接采****公司后续**任务。
3.5.3 对于有如下不良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将依据相关供应商管理办法,视情节严重,采用如下处罚措施:①约谈警示;②通报批评;③暂停交易资格;④追究违约责任,包括不退还投标、履约保证金以及其他合同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⑤****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自公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采****公司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包括但不限于在供应商注册时填写的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等不一致,退回后再次填写错误的。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参加投标。
(4)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包括但不限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等情形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5)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6)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后,不按规定时间解密的。加急标书代写
(7)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
(8)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或放弃中标、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不履行合同。
(9)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10)成交供应商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1)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2)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
(13)无故不能按合同履约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15)在库期间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经行政监督部门处罚后影响履约能力的。
(16)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的。
(17)在突发应急事件处置中,行动迟缓,不听指挥,**投入不足,延误处置时机,耽误处置进度,给公司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
(18)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3.5.5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方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解除的,联合体另一方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有权要求联合体各方一并退场。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9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合同包,一经支付不予退还。加急标书代写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14时30分。
5.2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申请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龙阳大道9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6****6082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四新大道28号******中心3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3****8083
监管部门:中共****纪委办公室
地 址:**省**市**区龙阳大道9号
联系方式:027-****8771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6年10月26日
合同包划分表
| 合同包 |
项目 地点 |
主要工程内容 |
备注 |
| 第1合同包 |
**省**市**市 |
易森****公司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工程钢筋、混凝土、砌体等劳务作业、设备租赁及模板脚手架工程施工。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工程所需的钢筋、商品混凝土等主材由甲方统一限量供应,详见第四章《承包人供应材料表》。 2.甲方统一为乙方投入本合同履约的全部劳务作业人员投保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及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险,乙方需提供施工人员劳务合同。保险费从乙方第一期计量支付款中按签约合同额(含税)的5‰扣除,结算时按结算总金额(含税)的5‰据实调整。 |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资质要求 |
| 联合体由劳务分包单位、设备租赁单位和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单位组成,劳务分包单位需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 ①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备劳务资质或劳务备案证书; ③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另附网站查询截图)。 联合体成员须具备: 1、设备租赁单位须同时具备 ①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有效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模板脚手架单位须同时具备 ①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有效的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③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另附网站查询截图)。 |
注:1.申请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申请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3.联合体的劳务分包单位和设备租赁单位法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相互控股、参股关系,联合体的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单位可以和劳务分包单位或设备租赁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相互控股、参股关系,联合体成员方不得与其它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同时进行申请。
4.联合体相应单位须满足上述相应资质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财务要求 |
| 第1合同包 |
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400万元。 方式二: ****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6年7月、2026年8 月、2026年9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3个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60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
注:1.采用方****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银行****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3.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业绩要求 |
| 第1合同包 |
须同时具备 1、劳务分包单位业绩要求:近5年承担过一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近额不低于265万元; 2、设备租赁单位业绩要求:近5年承担过一个设备租赁服务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 3、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单位业绩要求:近5年承担过一个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15万元; |
注:1.联合体形式竞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的任务分工对其业绩进行认定,联合体相应单位应提供近5年来相应任务部分业绩要求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工作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项目工作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项目工作内容,则该项业绩在审查时将不予认可。
2.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申请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申请人是由若****公司****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公司****公司,其施工****公司的名义计算。
3.****公司(营业执照核准后一年内),无法提供业绩附件支撑材料时,可提供其法****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作为被委托人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
4.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联合体相应单位须满足上述相应任务部分业绩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信誉要求 |
| 第1合同包 |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被****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6)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采购人列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注:1.申请人须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
2.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信誉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最低数量要求 |
要求 |
备注 |
|||
| 第1合同包 |
|||||
| 劳务单位 |
设备租赁单位 |
模板脚手架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
1 |
/ |
/ |
近5年承担任过一个房建施工项目负责人 |
|
| 现场负责人 |
/ |
1 |
1 |
近5年承担任过一个房建施工现场负责人 |
|
| 技术负责人 |
1 |
1 |
1 |
中级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建筑专业建造师资格证书 |
|
注:1.项目(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如有)的扫描件,同时应附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主要人员2026年1月份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上述主要人员的工作经历采取承诺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相应单位须满足上述相应人员要求。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拟投入的其他主要人员仅需在申请文件格式中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拟投入的其他主要人员承诺函》,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在发出签订合同之前要求供应商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合同包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业主单位对人员作出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增加人员,成交人应无条件接受。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备注 |
| 第1合同包 |
|||||
| 1 |
长臂挖机 |
0.5m3 |
台 |
1 |
|
| 2 |
挖掘机 |
0.5m3 |
台 |
2 |
|
| 3 |
装载机 |
50型 |
台 |
2 |
|
| 4 |
自卸车 |
5t |
台 |
1 |
|
| 5 |
汽车吊 |
25t |
台 |
1 |
|
| 6 |
汽车吊 |
200t |
台 |
1 |
|
| 7 |
施工电梯 |
台 |
2 |
||
| 8 |
塔吊 |
台 |
1 |
注:1表中设备为最低要求,仅作为进场履约的依据,不作为评标的内容。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业主单位对设备作出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增加设备种类及数量,成交人应无条件接受。
2.联合体成员(设备租赁单位)须满足上述设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