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标的名称 |
****公司83.673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2619.5531万元) |
标的编号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10-27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6-11-02 |
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
**省,**市,**区 |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转让底价 |
****4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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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宣小姐、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1-****5367、0571-****5582 |
联系地址 |
**市上**香樟街2****中心A座2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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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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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区东钱湖**石路777号31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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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松岩 |
成立日期 |
2023-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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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62886.76 |
实收资本 |
6288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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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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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212MACF8ET68L |
经营规模 |
中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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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销售代理;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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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人) |
0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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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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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全部放弃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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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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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 |
83.6735 |
||||
******公司 |
16.3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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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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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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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05.71 |
-****478.48 |
-****7891.9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4688.11 |
****7259.96 |
****97428.15 |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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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财务报表数据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3498.42 |
****6028.59 |
****77469.83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4156.96 |
234204.47 |
****0041.68 |
|||||
报表类型 |
月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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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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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1、****公司天源评报字〔2026〕第0926号《****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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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法人/非法人组织)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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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省**市**区东栅街道广益路819号522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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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朱玉钢 |
成立日期 |
2022-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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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122855.819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106MA7M70U84Q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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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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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83.673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3.6735 |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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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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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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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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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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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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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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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公司83.6735%股权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4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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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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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后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认真全面阅读本次转让的****公司天源评报字〔2026〕第0926号《****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视为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及****公司天源评报字〔2026〕第0926号《****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交易资料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以及已完成对本次交易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保证履行有关的义务及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其在报名时作出的有效报价为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交易价款。《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应支付的剩余股权交易价款(股权交易价款扣减履约保证金等额部分)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具体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转让方不再享有转让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受让方按股权受让比例承继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均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 (4)员工安置:标的公司无员工,本次股权交易不涉及员工安置。 (5)本次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股东需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规范构建法人治理结构。 (6)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按照转让方的要求,转让方付清交易服务费且受让方付清剩余股权交易价款(股权交易价款扣减履约保证金等额部分)后,杭交所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间内将已收款项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和受让方对成交标的的交付有异议的,由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解决,杭交所不承担责任。 4、标的交割及期间损益处置 (1)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接,在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进行。受让方付清本次全部股权交易价款和转让方付清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书面通知杭交所,杭交所经审核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受让方取得杭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方能要求****管理局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本次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由标的企业负责办理。转让方和受让方应自取得杭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积极协助标的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办妥股权的变更登记的法律程序必备的文件资料及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的申请。如果由于转让方的原因而导致无法获准上述登记的,由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由于受让方的原因而导致无法获准上述登记的,由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3)股权转让生效日:《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生效日。 (4)股权转让成交日:杭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为本次股权转让成交日。 (5)股权转让交割日: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本次股权转让交割日。 (6)自评估基准日(2026年8月31日)至股权交易交割日(股权变更登记之日)期间,标的企业的净资产变化不再进行审计清算,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担。 5、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以转让方提供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文件要求为准。 6、若因受让方原因出现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受让方同意杭交所将扣除相关服务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对保证金处置有异议的,承诺直接与转让方协商解决,与杭交所无涉。 7、具体详见股权交易资料。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愿在转让底价及以上受让本次转让标的的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2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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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相关服务费用后的剩余部分由杭交所根据转让方的书面指令进行处置。交易双方对保证金处置有异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与杭交所无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应支付剩余股权交易价款(股权交易价款扣减履约保证金等额部分)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次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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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情况
(一)管理层以自然人名义
标的企业名称:
管理层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
姓名 |
所在单位 |
职务 |
现持有产权比例 |
拟受让产权比例 |
本人签字 |
是否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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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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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管理层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二)管理层以法人名义
标的企业名称:
意向受让方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
意向受让方名称 |
现持有产权比例 |
拟受让产权比例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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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持有意向受让方股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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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职 务 |
占意向受让方股权比例 |
是否进行了 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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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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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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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层以非法人组织名义
标的企业名称:
意向受让方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
意向受让方名称 |
现持有产权比例 |
拟受让产权比例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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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持有意向受让方股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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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职 务 |
占意向受让方股权比例 |
是否进行了 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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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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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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