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光伟业--拟审批公示

审批
天津-天津-津南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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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光伟业--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27 08:48

**市**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长光伟业特种风机有限


公司风机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


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1890

传 真:022-****1890

通讯地址:**市**区****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风机生产线扩建项目

****

****开发区(**)**河镇欣旺路16号

**华泽****公司

企业拟投资250万元在现有厂区及生产厂房内建设“****风机生产线扩建项目”。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在现有生产厂房内购置安装激光切割机、抛丸机、退火炉、喷漆房、浸漆房、喷漆烘干房、浸漆烘干房、真空浸漆罐、储漆罐等设备,新增年产风机叶轮100台,风机电机100台。

(1)废气

本项目实施后等离子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等离子切割机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激光切割产生的废气经激光切割机顶部集气口收集,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氩弧焊机、二氧化碳保护焊机工位上方设置的可移动万向集气罩收集,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抛丸机顶部集气口收集,退火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退火炉盖口上方设置的侧吸集气罩收集,所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6m高排气筒P1排放。

本项目实施后调漆、喷漆、洗枪废气经喷漆房负压(上送风、下排风)收集,喷漆后烘干废气经喷漆烘干房负压(下送风、上排风)收集,浸漆废气经浸漆房负压(上送风、下排风)收集,浸漆后烘干废气经浸漆烘干房负压(下送风、上排风)收集,所有废气经干式漆雾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设备处理后经1根16m高排气筒P2排放。

本项目排气筒P1排放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表1“其他行业-其他工业炉窑”限值要求,颗粒物的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限值要求。

排气筒P2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RVOC、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表面涂装行业”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相关标准限值。

本项目实施后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在厂房门窗或通风口等排放外1m处的监控点浓度预测值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表3限值要求。

本项目等离子切割、焊接、退火工序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的最大落地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由厂区污水排放口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室内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抛丸机等设备及室外废气处理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位于生产厂房内,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设置减振措施减缓噪声影响,室外废气处理风机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设置隔声罩、减振垫等减振措施减缓噪声影响。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四侧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叠加现有工程厂界背景噪声值后,四侧厂界噪声昼间预测值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布袋、除尘灰交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边角料、废包装、废线束、****回收部门回收。

本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金属屑(沾染切削液)、废漆料桶、沾染漆料的地毡、废漆渣、废润滑油、含油沾染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漆雾过滤物、洗枪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管理部门清运。

建设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去向可行,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综上,在落实本评价所述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本项目运营期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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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7-2026.****.02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