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招标代理:**** |
| 2026-10-27 08:3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6-11-16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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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站光储充一体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客运站光储充一体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审批局以武审投新能源备字〔2026〕8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钢结构车棚3480.00平方米、屋顶铺设光伏发电装机总量1.60745兆瓦(MWp)(铺装2473块650Wp单晶硅光伏产品);储能系统:4台241kwh液冷储能集装箱;充电桩:2台720KW充电堆(1主机拖7桩,其中5个桩快充双枪、2个桩超充单枪)、3台600KW充电堆(1主机拖5桩,其中每个桩带2个快充枪)、320KW单桩双枪充电桩2台、7KW单枪交流充电桩18台(其中13台设置与地下车库、5台设置与地面);箱变:2*1250KVA箱变1台、1600KVA的箱变1台。场站内电力系统改造对接,场站内隔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4)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27 08:30至2026-11-03 00: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1-1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明标)、技术部分(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徐耀辉,联系电话:0310-****50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徐海栋,联系电话:0310-****50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0310-****032 电子邮箱:****@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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