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班教室提升项目多媒体展示面板和触控式终端设备(二次)成交公告
****受****委托,就****合班教室提升项目多媒体展示面板和触控式终端设备(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采购成交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合班教室提升项目多媒体展示面板和触控式终端设备(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为一个包,为****合班教室提升项目多媒体展示面板和触控式终端设备,采购内容为室内多媒体展示面板(7.84平方米/套)2套、触控式终端设备1台、移动支架1台,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5日
五、评审日期及地点:2026年10月26日、****(**市**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大厦10楼)。
六、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马现锋、徐会杰、薛如伟。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春城路15号宏矗科技大楼一楼18号。
八、成交金额:128756.00元,大写:壹拾贰万捌仟柒佰伍拾陆元。
九、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按1500元计取,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十、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教育局公布。
十一、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二、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十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老******校内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379-****0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大厦10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9-****2015-8069/8099
电子邮箱:****@126.com
3.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名称:****内部监督
监督单位联系人:周老师
监督单位联系方式:0379-****8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