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环境局****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10月27日 |
| 标 题: | ****基地化肥车间燃煤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公示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6年10月27日 |
| 有 效 性: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基地化肥车间燃煤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227
传 真:0438-****750
通讯地址:长****生态环境局****分局
邮 编:1315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基地化肥车间燃煤锅炉改造项目 | **省**市**县**川镇五区二段 | **** | **市****公司 | 将厂区现有燃煤锅炉改造为8t/h生物质锅炉为一期和二期车间生产提供蒸汽,将现有燃煤热风炉改造为1台6t/h生物质热风炉用于生产烘干。 | ⑴废水 锅炉排污水为清净下水,回用于锅炉浇渣用水,不外排;软化水制备装置排水用于锅炉浇渣用水,不外排。 ⑵废气 生物质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氨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40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生物质热风炉废气经“氨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40m高排气筒排放,热风炉烟气中烟尘、SO2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NOx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⑶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为风机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对强噪声设备在支架下安装橡胶减振设施。合理布设产噪设备,在布设生产设备时,注意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集中摆放,置于建筑物内的合理位置,有效利用噪声距离衰减作用。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锅炉灰渣及除尘灰、废布袋及硫酸铵。 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置;除尘灰及灰渣袋装后统一收集后暂存锅炉房内,****肥厂进行处理;废布袋暂存于灰渣库房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脱硫设施产生的副产品硫酸铵回到化肥生产线用于生产化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