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市扎哈淖尔绿电铝一体化项目220kV输变电工程位于**自治区**市**境内。
1)将夏新2号线(原夏扎Ⅰ回)、夏新1号线(原夏扎Ⅱ回)由扎铝一期改接至扎铝二期,拆除原夏扎22#-25#塔基,**5基塔(X1T1-X1T5),将夏新1、2号线(21号塔改接至**X1T1塔)由扎铝一期改接至扎铝二期,线路全长约为1.489km。
夏新2号线(原夏扎Ⅰ回)接入**霍煤自备至扎铝二期:
将原夏扎I线从13#-14#塔断开,在原夏扎I线13#塔大号侧**转角塔X5T2,将夏新2号线(原夏扎Ⅰ回****电厂—扎铝二期220kV同塔双回线**侧挂线,与**的霍新II线同塔(HT-093)双****电站,将**的霍新I线(HT-090-X5T2)接至夏新2号线14#塔,其中(夏新2号线引至**霍新线北侧)长度0.331km,无**杆塔,导线利旧;(霍新I线接至夏新2号线)长度0.370km。
2)夏新1、2号线(原夏扎II、I回线)15#-18#塔区间线路绕行躲避采**
改造原夏扎I、II回线15#-18#塔,避让现有采**,两个单回路并行架设。其中第二段(夏新1号线绕行**段)长度0.596km,**4基杆塔;第三段(夏新2号线绕行**段)长度0.731km,**4基杆塔。
3****电厂至扎铝二期线路:**线路长度为37.308km,同塔双回路架设,**塔基127基。本项目于2024年10月29日取得环评批复(内环表【2024】305号)。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本项目电磁防护、噪声防治、生态保护设施和措施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和设计文件中要求落实。
(三)环境影响调查
1、电磁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线路各监测点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测量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导出控制限值,即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2、声环境影响调查
经现场勘查,无声环境敏感目标。本工程在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昼间均低于55dB(A),夜间均均低于45dB(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
3、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实际永久占地4.7136公顷;实际临时占地33.9376公顷,基本全部进行了播种。经现场调查可知,本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了平整及恢复工作;未发现站址周边有弃土、弃渣残留,未发现施工场地及临时占地破坏生态平衡引起的水土流失现象。
(三)环境管理
本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完备,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公司设置了环境管理机构,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四)结论
综上所述,******市扎哈淖尔绿电铝一体化项目220kV输变电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提出的辐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电磁环境和声环境验收检测各项污染因子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已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