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1-****2258、****6553****中心);传真:0871-****3086
通讯地址:**市******中心A9栋;邮 编:650028
| 项目名称 | ****电站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市峨山县、新平县,**州**县 | 建设单位 | **** |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项****电站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电站220kV升压站,止于220kV新平变,全长33.322km,其中**县境内0.656km、峨山县境内20.635km、新平县境内12.031km,全线采用单、双回路混合架设,**塔基83基。工程总投资5360万元,环保投资77.5万元。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 施工期:废水、固废、生态、扬尘、噪声等。 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生态等。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施工期:(1)生态环境:塔基尽量避让耕地和林地,严格控制施工红线,施工过程中做好临时措施,施工结束后做好植被恢复;施工过程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临时占地;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2)施工噪声: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文明施工;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3)施工扬尘:对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和覆盖。(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分类堆放,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5)施工废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严禁向地表水水体排放废水和倾倒乱弃废渣、生活垃圾。 运行期:(1)电磁:开展电磁环境监测,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2)声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线路工程的环境敏感目标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3)生态环境:加强巡查人员环保意识培训,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严禁私自破坏保护植物,禁止猎杀野生动物;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