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拟对铅锌冶炼渣综合利用项目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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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关于拟对铅锌冶炼渣综合利用项目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6年06月2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铅锌冶炼渣综合利用项目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5日-2026年7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1-****7476、0871-****6553****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71-****1645

通讯地址:**市******中心A9栋

邮编:650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铅锌冶炼渣综合利用项目

****园区沙甸片区达****公司厂区内

****

环境影响报告书

**莱恩****公司

****前身为**市雷云冶炼厂,于2006年更名为****。****公司现有项目以含铅、锌、银等危险废物渣为原料综合回收有价金属,年处理重金属废渣6万t,年产粗铅6000t。现有项目于2019年9月18****生态环境厅关于《****低品位铅银矿废料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19〕1-64号),2020年7月13****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247712M001P,并于2022年9月对现有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司于2020年12月24****生态环境厅颁发的**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Y****010166,2022年5月25日进行了换证,证书有效期:2022年5月25日-2027年5月24日,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核准年经营规模:55000吨;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中的“321-021-48铅锌冶炼过程中,锌焙烧矿热酸浸出黄钾铁矾法、****铁矿法产生的铅银渣;321-014-48铅锌冶炼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

****公司拟在现有工艺设备的基础上,对现有生产系统进行改建,技术升级改造内容为:(1)在不新增原料处理量和产品规模的前提下,**高纯度铅电解车间和一座烟化炉,形成年产次氧化锌4500吨,精铅6000吨的生产能力;(2)提高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满足《****生态环境厅关于在重点区域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云环发〔2021〕1号)中重点区域相关要求。改建项目于2021年2月18日取得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4年11月11日对备案证进行了更新。

1、大气:项目关注的大气污染物包括TSP、PM10、PM2.5、SO2、NOX、氯化氢、铅、砷、镉、汞、锡、铊、氨、二噁英等。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正常排放情况下,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100%,长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30%(一类区小于10%);叠加现状浓度、削减项目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所有敏感点、网格点的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根据《报告书》设置的非正常排放情形和事故情形进行预测,预测结果显示,在事故状态下,焚烧炉排放的各污染物中,NO2、SO2、TSP、PM10、PM2.5、铅、砷、镉、汞、锡、铬、氯化氢出现区域1小时最大落地浓度超标的情况。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防止非正常排放和事故排放。《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要求进行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烟气脱硫系统排污水、机修车间排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冲渣废水、水淬渣场渗滤液、****处理站废水、电解车间废水、地坪(含原料库及危废暂存间的物料淋滤水)及车辆冲洗水和初期雨水。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进****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烟气脱硫系统补充水、冲渣用水,生活污水晴天部分用于绿化,剩余回用于生产环节,不外排。

3、地下水:项目为I类项目,周边不存在集中或分散式饮用水源,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根据《****低品位铅银废料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监理总结报告》,现有项目原料库、危废暂存库(1#、2#脱硫渣暂存间、3#)已按照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报告书》已明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K≤1.0×10-10cm/s的防渗要求。配料车间、熔炼车间、****处理站****处理站的各废水池)、冲渣池、水淬渣中转场淋滤水收集池、冲渣系统循环水池、水淬渣中转场、脱硫系统循环池、事故水池、初期雨水****处理站等其他重点防渗区域已按照等效粘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报告书》已明确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要求。

制氧站、烟气处理工段循环水泵房、辅料库、产品库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已按照等效粘土防渗层≥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报告书》已明确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要求。

门卫室、生活区、厂区道路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

本次技改项目项目**电解车间(含氟硅酸储罐)、4#危废暂存库、烟化炉、事故应急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其中,4#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设计,电解车间和事故应急池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通过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防渗措施后,可满足各防渗区的防渗要求,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控。

4、噪声:项目各设备噪声包括烟化炉、富氧侧吹炉、热风炉、球磨机、空压机、风机、各类泵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

项目采用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车间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项目区声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在严格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5、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6、生态: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报告书》调查项目区域内无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分布,项目营运对陆生生态的影响较小。

7、土壤: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途径主要包括垂直入渗和大气沉降。经《报告书》预测,进行有效的防渗措施和采取土壤跟踪监测等措施后,可以有效防止项目运营期土壤垂直入渗污染。项目运营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8、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原辅料风险源、危废原料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三废”风险源。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应急预案,并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现有项目共设两个有组织排放口,分别为配料、上料系统废气(DA001)和富氧侧吹炉和出渣口电热前床废气(DA002)。技改完成后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共计4个,分别为配料、上料和粉煤制备系统粉尘;富氧侧吹炉、烟化炉、出渣口和电热前床废气;热风炉、熔铅(熔铅锅、电铅锅、阴极锅)废气;电解车间废气。其中DA002为主要排放口,其余均为一般排放口。

(1)配料、上料和粉煤制备系统粉尘

项目配料、粉煤制备以及皮带上料口、下料口会产生粉尘,在配料机进出料口处、上料口、下料口分别设置集气罩(设置全封闭运输廊道),收集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1-2025)中表1相应要求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富氧侧吹炉、烟化炉、出渣口和电热前床废气

富氧侧吹炉、烟化炉和出渣口电热前床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SO2、氮氧化物、氯化氢、铅、砷、镉、汞、锡、铊、氨、二噁英等。熔炼车间设1台8平米富氧侧吹炉进行粗铅熔炼,富氧侧吹炉为密闭熔炼炉;设1台8平米烟化炉回收次氧化锌,烟化炉为密闭熔炼炉。富氧侧吹炉废气经SNCR脱硝+热管换热器处理、烟化炉废气经余热锅炉+SNCR脱硝处理后,一并进入“覆膜布袋收尘器+活性炭吸附+湿式电除雾器+臭氧脱硝+脱硫塔(二级)”处理;出渣口和电热前床设置废气集烟系统,在侧吹炉、烟化炉加料、出渣、出料口等处均设有密闭集气罩收集,由引风机引至环境集烟处理措施处理,废气经“密闭集气罩+布袋收尘器+活性炭吸附+湿式电除雾器+臭氧脱硝+脱硫塔(二级)”处理。以上废气中颗粒物、SO2、氮氧化物、铅、砷、镉、汞、铊、氨、二噁英满足《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1-2025)中表1相应要求;锡、锑、铬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锌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合并通过现有的1根4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3)热风炉、熔铅(熔铅锅、电铅锅、阴极锅)废气

热风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废气主要为颗粒物、SO2、氮氧化物。电解过程中对粗铅、析出铅和阳极进行熔融、除杂后重新进行浇筑,熔融过程中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废气主要为颗粒物、SO2、氮氧化物。熔铅锅、电铅锅、阴极锅在熔铅过程中将会产生锅面废气,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铅和汞。以上废气通过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达《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1-2025)中表1相关要求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4)电解车间废气

电解铅车间采用半敞开式电解槽,电解温度保持在35℃左右,槽内电解液(H2SiF6溶液)在电解过程中发生分解,形成酸雾,在电解槽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罩进行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处理系统处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应要求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处理方式为废烟气脱硫系统排污水、机修车间排污水、冲渣废水、水淬渣场渗滤液、****处理站废水、电解车间废水、地坪(含原料库及危废暂存间的物料淋滤水)及车辆冲洗水、初期****处理站处理。项目拟****处理站,处理工艺为“石灰+铁盐法+除铊剂沉淀”,设计处理规模为120m3/d,废水经处理后第一类污染物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修改单中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余因子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中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表2标准后回用于烟气脱硫系统补充水、冲渣用水。项目改建完成后,生产制度与现有项目生产制度一致,不新增员工。现有项目已设置一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10m3/d,采用生物氧化处理工艺,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中工艺用水标准后旱季一部分回用于绿化,剩余****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环节,不外排;雨季全部回用于生产环节,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低品位铅银废料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监理总结报告》,现有项目原料库、危废暂存库(1#、2#脱硫渣暂存间、3#)已按照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报告书》已明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K≤1.0×10-10cm/s的防渗要求。配料车间、熔炼车间、****处理站****处理站的各废水池)、冲渣池、水淬渣中转场淋滤水收集池、冲渣系统循环水池、水淬渣中转场、脱硫系统循环池、事故水池、初期雨水****处理站等其他重点防渗区域已按照等效粘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报告书》已明确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要求。

制氧站、烟气处理工段循环水泵房、辅料库、产品库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已按照等效粘土防渗层≥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报告书》已明确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要求。

门卫室、生活区、厂区道路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

本次技改项目项目**电解车间(含氟硅酸储罐)、4#危废暂存库、烟化炉、事故应急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其中,4#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设计,电解车间和事故应急池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通过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防渗措施后,可满足各防渗区的防渗要求,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控。

项目设置3口地下水长期跟踪监测井,可覆盖项目区地下水上游、下游及侧向区域。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和加装防噪设备进行综合治理,采用厂房/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降低噪声污染 。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危废贮存库收集后部分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部分返回生产,危废收集、暂存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在一般固废贮存区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建设单位2024年8月28****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2025年2月24****人民政府网站、《**日报》****社区****村委会等关心点张贴公告进行第二次公示,其中报纸公示2次;2025年5月28****政府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注:报告表没有公众参与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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