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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自然资函〔2026〕662号
**市曹****规划局:
****规划局《关于**区TC-2024-009号宗海用海预审意见延期的请示》(唐资规呈﹝2026﹞384号)收悉,关于你局申请****区TC-2024-009号宗海用海预审意见事宜,经研究,函告如下:
2024年12月23日,我厅出具该宗海用海预审意见:用海总面积80.6962公顷,其中填海造地面积39.4414公顷、透水构筑物面积5.3651公顷、港池面积35.8897公顷,用海类型为**用海,预审意见有效期2年。
省发展改革委为统筹**区石化产业建设,该宗海暂未取得核准手续。鉴于该宗海的重要性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仍在有效期内,用海面积、位置、用海方式及用途等均未改变,根据《关于印发〈中国式现代化**场景自然**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2﹞39号)“****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等临港产业建设,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用海预审意见2年有效期即将到期的,经申请有效期可再**1年”的规定,同意该宗用海预审意见延期至202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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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