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都昌县中等专业学校三期东湖校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告知承诺制)

审批
江西-九江-都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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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学校三期**校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告知承诺制)

关****学校三期**校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告知承诺制)

****环境局 2026-10-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学校三期**校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792-****693(邹工)通讯地址:**县鄱湖大道(332600)

项目名称

****学校三期**校区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市**县学前路5号

环评机构

******公司

建设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县学前路5号,中心地理坐标:E116°11'31.689",N29°16'8.302",规划用地面积36784.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3746.95平方米,属改扩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有远航楼、鸿鹄楼、连廊附属楼、西办公楼等老旧建筑,对**楼、新教学楼(启智楼)、鹿鸣楼等现有建筑进行改造提升,**教学实训楼(含化学、生物实验室)、食堂及辅助用房、风雨球场及室外运动场地等附属配套设施。项目位于**省**市**县学前路5号,中心地理坐标:E116°11'31.689",N29°16'8.302",规划用地面积36784.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3746.95平方米,属改扩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有远航楼、鸿鹄楼、连廊附属楼、西办公楼等老旧建筑,对**楼、新教学楼(启智楼)、鹿鸣楼等现有建筑进行改造提升,**教学实训楼(含化学、生物实验室)、食堂及辅助用房、风雨球场及室外运动场地等附属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废气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车辆尾气等。严格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省建筑施工扬尘检查标准》等文件要求执行,做好施工场地围挡喷淋、进出道路硬化、裸土覆盖、粉料棚内堆放、定期洒水、湿法拆除、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等防扬尘措施,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废水总****处理厂深度处理。(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作业时间、物理隔离与规范操作降噪、合理规划运输线路等综合控制措施。(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严禁将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装混运。(二)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实验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等。实验废气通过通风橱+楼顶(20m)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VO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NOx、SO2、颗粒物、硫酸雾、硝酸雾(以NOx计)、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林格曼黑度执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大型”要求。(三)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实验废水。实验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要求从严值后与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经市政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外排。(四)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人群活动噪声、车辆噪声和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设备减震、加强****学校南、西、北侧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东侧达4类标准。(五)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不含化学物质的废实验仪器与器皿、废包装材料、餐厨垃圾、废油脂、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危险废物(实验废液、废试剂、实验废水处理污泥、医疗废物、含化学物质的废实验仪器与器皿、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暂存于校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转运联单;不含化学物质的废实验仪器与器皿、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餐厨垃圾、废油脂、生活污水处理污泥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工人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管理危废暂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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