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专业实训室建设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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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专业实训室建设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采购项目名称:音乐专业实训室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综合评分表、采购需求(技术部分)及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一)综合评分表(除以下内容更正,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的评审因素

原招标文件评审要点及说明

现更正评审要点及说明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

(1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产品原厂全新正品质量承诺;

②质量管控保障措施;

③包装、运输及破损风险保障措施;

④知识产权合规承诺;

⑤质量履约违约责任承诺。

评审标准:投标人质量承诺内容完整、规范详实,完全响应本项目产品全新正品、外观质量、国标合规、资料溯源、原厂包装、运输风险承担、知识产权免责等全部采购要求;质量管控体系科学完善、措施贴合钢琴项目供货履约实际;包装运输防护方案到位、破损及灭失风险处置机制清晰;知识产权合规承诺严谨全面;质量违约追责、赔付及整改措施权责明确、可落地可执行,五项内容均完整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计 15 分。每有一项核心内容缺失的扣 3 分,每有 1 项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重大瑕疵扣 2 分;每有 1 项内容相对简略或存在轻微瑕疵扣 1 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注:①过于简略或存在重大瑕疵是指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采购需求、架构不清晰、前后相互矛盾、存在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风险等。

②相对简略或存在轻微瑕疵是指内容基本符合项目实际要求,但细节表述不够具体,基本满足采购需求。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产品原厂全新正品质量承诺;

②质量管控保障措施;

③包装、运输及破损、灭失风险防范与处置措施;

④质量履约违约责任承诺。

评审标准:投标人针对上述四项内容分别进行评价。各项内容能够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作出明确、具体的承诺,提出合理、可执行的保障措施,相关责任及处置方式清晰,且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的,视为该项内容完整满足要求,不扣分。

每有一项核心内容缺失的,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重大瑕疵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相对简略或存在轻微瑕疵的,扣2分。未出现上述情形的,不扣分。本项累计扣分,扣完为止。同一项内容存在多种问题的,按其中适用的最高扣分标准扣分,不重复扣分。

注:①核心内容缺失,是指未对相应评审内容作出实质性回应,或未提供该项必要的承诺、措施。

②重大瑕疵,是指相关内容明显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存在前后矛盾、关键措施缺失或难以实现预期保障目标等情形。

③相对简略或存在轻微瑕疵,是指相关内容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但具体措施、实施步骤或责任处置方式等方面的说明不够具体。

④评审应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依据,结合投标文件实际内容进行判断,不以固定表述、特定方案形式或与项目需求无关的额外承诺作为评分依据。同一问题不重复扣分。

质保及维保服务(2分)

在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基础质保年限、每年 2 次原厂上门调音、整音及深度维保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提供原厂增值服务可梯度加分,累计最高得 2 分:

(1)**原厂整机质保年限的,每增加 1 年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2)增加年度原厂上门精调、整音及深度维保服务次数的,每年在基础 2 次之上增加 1 次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注:

①所有增值服务须提供原厂书面加盖公章承诺,否则不予计分;

②未提供增值服务、仅满足招标文件基础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③加分按整年、整次计算,不足 1 年、不足 1 次不予计分。

在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基础质保年限及每年2次原厂上门调音、整音及深度维保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承诺提供优于招标文件基础要求的质保及上门维保服务的,可按以下标准加分,累计最高得2分:

(1)**原厂整机质保年限的,每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基础质保年限1年,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部分的质保范围应与基础整机质保范围一致。

②增加年度原厂上门精调、整音及深度维保服务次数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每年2次基础上,每年增加1次,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增加的服务次数应包含上述约定的服务内容。

备注:

①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专项承诺函,明确承诺中标后按投标承诺兑现相应服务,并将相关服务内容纳入采购合同。投标人应对承诺的履行承担相应合同责任,不得以原厂不配合为由免除其应承担的责任。涉及原厂直接提供的**质保或额外上门维保服务的,应明确相应服务的落实方式。

②仅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基础要求,或未对优于基础要求的服务内容作出明确承诺的,本项不得分。

③加分按完整年度、完整服务次数计算,不足1年或不足1次的,不予计分;质保年限及年度服务次数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基础要求为计算起点。

业绩

(1分)

投标人提供同类供货业绩,1个业绩1分,满分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同类供货业绩,1个业绩1分,满分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需求(技术部分)(除以下内容更正,其余内容不变)

原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部分)

现更正采购需求(技术部分)

4.▲声学共鸣系统:音板、音板肋木均采用进口云杉原木材质,木材纹理均匀、密度适中,由品牌原厂一体化生产加工。【提供证明材料】

4.▲声学共鸣系统:音板、音板肋木均采用云杉原木材质,木材纹理均匀、密度适中,由品牌原厂一体化生产加工。【提供证明材料】

6.▲弦槌配置:弦槌采用进口羊毛毡冷压工艺一体成型,毡体紧实均匀、耐磨抗衰、不易变形;弦槌木芯材质为色木、桃花芯木、山毛榉、硬枫木、胡桃木、桦木、鹅耳枥木任意一种,生产及质量标准符合 QB/T 2279-2013《钢琴击弦机》国家行业标准。【提供证明材料】

6.▲弦槌用材与工艺要求:弦槌采用羊毛毡冷压工艺一体成型;弦槌木芯为天然硬质实木(软木、复合木等不接受),包括但不限于:色木、桃花芯木、山毛榉、硬枫木、胡桃木、桦木、鹅耳枥木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

采购需求(技术部分)中标记▲为重要技术参数,参数后标注【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技术及商务部分评审因素“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响应”第1项“重要技术参数响应”注明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除以下内容更正,其余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11月06日09时00分(**时间)

2026年11月12日09时00分(**时间)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地址:**市**区**路134号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方式:135****355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省**市**区**中路100号景明上居四楼(方源中医馆旁外部电梯四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涛、李艳菠、李悦、夏苋春、张瑜、解瑾屹、杨沅璟

联系电话:136****2096、0877-****806

邮箱:****@163.com

日期: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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