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保健院、****医院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保健院(新院区)、****医院院区内
3.项目模式:服务商全额投资、负责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运维、维修、更换、保险、日常管理、拆除清运等全部费用;医院提供场地及电源接口,不承担设备购置、运维费用、电费。
4.投放数量:预估:****20个点位、****保健院(新院区)7个点位、****医院3个点位(机柜式共享充电宝设备)。
5.服务期限:三年。
二、采购方式
本项目按综合评分法进行遴选(见附件)。医院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严禁转包或分包;成交供应商发生转包、违法分包情形的,医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条件要求
1.本项目以“年场地费(元/点位﹒年)”为核心报价指标,最低限价为人民币200元/点位﹒年。
2.响应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3.场地费按年支付,成交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场地费;次年费用应于上一缴费周期届满前15日内支付。
4.一个点位范围为一平方米内;每个点位独立外置电能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表计、安装费用,按季度抄表据实与院方结算电费。
5.患者/用户扫码租借充电宝所产生的租金收入归成交供应商所有,医院不参与分成。
6.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医院各自签订《共享充电宝场地使用协议》,按院区独立结算场地费、电费。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共享充电宝或相关电子产品租赁、运营服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拟投放设备应具备国家认可的检测报告或强制性认证(如CCC等),电池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设备具备过充、过放、短路、过热等保护功能。
4.具备在**市或周边地区提供本地化运维、应急处置和客服响应的能力。
5.本****医院**黑名单或存在同类项目违约记录的供应商。
6.遵守医院安全生产、消防、后勤管理规定,服从医院统一管理。
五、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17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市****总务科(**市**区东**路46号)。
3.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牵头)、****保健院、****医院
地址:**市**区东**路44号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599-****111
附件:遴选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