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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1113XG | 建设单位法人:孙辉 |
| 周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省**市**区西**科技产业园**路5号 |
| 智能化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0-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76-C3976-光电子器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西**科技产业园**路5号 |
| 经度:119.839722 纬度: 31.7097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01 |
| 常武环审〔2025〕3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1113XG001X |
| 2025-12-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000 |
| 9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1113X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412MA26XJWNX2 | 验收监测单位:**森力****公司 |
| ****0111MA7HCFAA7F | 竣工时间:2026-03-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content/?1079.html |
| 智能化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LED车灯、调光器、模组) | 实际建设情况:智能化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LED车灯、调光器、模组)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能力 智能化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600万套/年(LED车灯300万套/年、调光器200万套/年、模组100万套/年) 储存能力 原料堆场 2230m2 成品堆场 2658m2 防爆柜 5个(4个尺寸为H1.65*L1.5*W0.86m,1个尺寸为H1.65*L0.86*W0.86m) | 实际建设情况:智能化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550万套/年(LED车灯275万套/年、调光器200万套/年、模组75万套/年) 原料堆场2000m2 成品堆场2658m2 防爆柜5个(4个尺寸为H1.65*L1.5*W0.86m,1个尺寸为H1.65*L0.86*W0.86m) |
| 由于公司组装区设计区域较小,实际运行过程中周转不便,因此将C楼1F部分原料堆场改为组装车间,原料堆场面积减少。变化后,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增大,不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不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产品品种 智能化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 生产工艺 生产工艺详见原环评报告表中图2-6~图2-10 原辅材料 原辅料详见原环评报告表中表2-5 生产设备 生产设备详见原环评报告表中表2-11 燃料 用电 | 实际建设情况:智能化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 生产工艺详见本报告中图2.3-1~图2.3-5 原辅料详见本报告中表2.3-4 生产设备详见本报告中表2.3-3 用电 |
| 生产工艺: 企业建设计划变更,部分模组产品(约30%)委外进行点胶固化或涂覆加工。 原辅材料: ①企业建设计划变更,产品模组、车灯建设产能未达环评预估量,同时用于模组的SMT件(自制)对应减少,因此模组、车灯、SMT件涉及的相关原辅料用量对应产能减少,另外,由于模组和SMT件产品减少,相应模组清洁工序和SMT件首件检验、AOI检验、目检、ICT的擦拭工序的无水乙醇使用量减少,减少后的使用量与对应产能折算量一致,其余原辅料使用量与环评一致;②点胶固化和三防漆涂覆工序部分委外,因此对应的三防漆(含主剂、稀释剂)、环氧树脂胶(含环氧树脂粘合剂、固化剂)以及用于三防漆喷头擦拭工序的异丙醇使用量减少;③由于减少1台钢网清洗机,生产能力可满足生产需求,且废液更换频次与环评一致,因此导致水基清洗剂、纯水用量减少,其余原辅料使用量与环评一致,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无废水第一类污染物产生,其他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属一般变动。 生产设备: 企业建设计划变更,1条SMT生产线(含1台印刷机、1台SPI、1台贴片机、1台回流焊)、4台分板机、1台选择性波峰焊、3台全自动焊接设备、1条涂覆线、1台固化炉、3台点胶机暂未建设;原环评中清洗能力及频次估算有误,钢网清洗时间约为10-20min/次,若无法将钢网或锡膏刷刀清洗干净时,便进入后道漂洗,清洗时间约为6min/次,总体时间最长为26min/次,实际生产时,产线上的钢网锡膏残留较少,无需频繁清洗,平均每条线每日清洗2张钢网及刷刀,本项目共20条SMT生产线,因此每日需清洗40张钢网,每台钢网清洗机每次可清洗1张钢网及刷刀,整套清洗流程按26min/次计,则清洗时长约17.33h/d,未超过原环评的清洗时长,清洗废液更换频次不变,因此本项目仅建设1台钢网清洗机,剩余1台不再建设,可满足实际生产需求,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无废水第一类污染物产生,其他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属一般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宜**。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本项目B5车间13条回流焊刷板废气、B5车间13条回流焊焊接废气、点胶废气、应力测试废气、产品擦拭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或管道密闭负压收集系统收集,进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喷漆废气(含调漆废气)、固化废气、三防漆喷头擦拭废气分别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系统收集,进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上述两股废气经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28m高1#排气筒排放,风量为15900m3/h;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②本项目B4车间8条回流焊刷板废气、B4车间8条回流焊焊接废气、选择焊焊接废气、点胶固化废气、清洁废气、清洗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或管道密闭负压收集系统收集,进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2#排气筒排放,风量为9900m3/h;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③本项目危废贮存库废气经整体换风收集,进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排气筒排放,风量为1000m3/h;未捕集的废气在危废贮存库内无组织排放。 ④本项目分板粉尘经密闭收集后进设备自带除尘箱处理后在B4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⑤本项目手工焊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在B3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⑥本项目补焊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分别在B3车间、A3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⑦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0米高的4#油烟排气筒排放;风量为10000m3/h。 废水排放口及排放方式 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管网和雨水排放口、污水接管口依托现有。 废气排放口及排放方式 共设置4根有组织排放口,1根28m高1#排气筒、1根28m高2#排气筒、1根15m高3#排气筒、1根10m高4#排气筒(油烟)。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噪声较低、振动较小的设备,在对主要噪声源设备选择时,应收集和比较同类型设备的噪声指标,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应从设备选型开始要求供货商提供符合要求的低噪声设备。②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对车间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a.高噪声与低噪声设备分开布置;b.在主要噪声源设备及车间周围,布置对噪声较不敏感的、有利于隔声的构筑物;c.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尽量布置在厂房的一隅;d.设备布置时,考虑与其配用的噪声控制专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所需空间。③主要噪声源布置、安装时,应尽量远离厂房边界;加强厂界的绿化。④生产设备设减振基座,减震材料包括台基、橡胶和减震垫;项目管道连接采用软连接,各类风机安装消音器;⑤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⑥提高员工环保意识,规范员工操作,确保各类噪声防治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⑦企业应定期对各厂界进行噪声检测,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周边不造成噪声影响,一旦检测到噪声超标,企业应立即停产,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待各厂界噪声检测数据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宜**。 ①本项目B5车间13条回流焊刷板废气、B5车间13条回流焊焊接废气、B4车间1台点胶废气、B5车间1个工位应力测试废气、B5车间3个工位产品擦拭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或管道密闭负压收集系统收集,进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B3车间2条涂覆线喷漆废气(含调漆废气)、B3车间2台固化炉固化废气、B3车间2条涂覆线三防漆喷头擦拭废气分别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系统收集,进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上述两股废气经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28m高1#排气筒排放,风量为13200m3/h;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②本项目B4车间7条回流焊刷板废气、B4车间7条回流焊焊接废气、B4车间1台清洗废气、B3车间3条选择焊焊接废气、B3车间1台点胶固化废气、B5车间1个工位清洁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或管道密闭负压收集系统收集,进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2#排气筒排放,风量为10000m3/h;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③本项目危废贮存库废气经整体换风收集,进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排气筒排放,风量为2000m3/h;未捕集的废气在危废贮存库内无组织排放。 ④本项目分板粉尘经密闭收集后进设备自带除尘箱处理后在B4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⑤本项目手工焊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在B3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⑥本项目补焊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分别在B3车间、A3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管网和雨水排放口、污水接管口依托现有。 共设置3根有组织排放口,1根28m高1#排气筒、1根28m高2#排气筒、1根15m高3#排气筒。 ①选用噪声较低、振动较小的设备,在对主要噪声源设备选择时,应收集和比较同类型设备的噪声指标,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应从设备选型开始要求供货商提供符合要求的低噪声设备。②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对车间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a.高噪声与低噪声设备分开布置;b.在主要噪声源设备及车间周围,布置对噪声较不敏感的、有利于隔声的构筑物;c.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尽量布置在厂房的一隅;d.设备布置时,考虑与其配用的噪声控制专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所需空间。③主要噪声源布置、安装时,应尽量远离厂房边界;加强厂界的绿化。④生产设备设减振基座,减震材料包括台基、橡胶和减震垫;项目管道连接采用软连接,各类风机安装消音器;⑤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⑥提高员工环保意识,规范员工操作,确保各类噪声防治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⑦企业应定期对各厂界进行噪声检测,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周边不造成噪声影响,一旦检测到噪声超标,企业应立即停产,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待各厂界噪声检测数据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生产。 |
|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由于本项目部分建成,B5车间减少2个产品擦拭工位、B3车间减少1条涂覆线、B4车间减少1条回流焊线、B3车间减少1条选择性波峰焊线、B3车间减少3台点胶机,对应产污原辅料减少导致废气产生量减少; ②由于本项目部分建成,B5车间减少2个产品擦拭工位、B3车间减少1条涂覆线、B4车间减少1条回流焊线、B3车间减少1条选择性波峰焊线、B3车间减少3台点胶机,负压生产装置和集气罩数量减少; ③由于清洗能力富足,本项目减少1台钢网清洗机,对应产污原辅料减少导致废气产生量减少,同时风量减少; ④由于本项目食堂未进行扩建,食堂规模及灶头数量未增加,企业目前采用环保油,企业已于2020年8月10日完成原有项目食堂的验收,因此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 ⑤原环评中应力测试废气、产品擦拭废气、清洁废气设计的集气罩均为方形罩,本次重新合理设置集气罩,设计圆形罩口,内径为30cm; ⑥点胶机设备缝隙面积及危废贮存库换气次数调整,风量需重新核算;根据《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5.3.5“排气筒的出口直径应根据出口流速确定,流速宜取15m/s左右”,为使出口流速合理,将3#排气筒出口管径从0.18m调整至0.2m。 ⑦由于以上几点原因导致的设备数量、集气罩数量和尺寸和风量调整,有组织及各车间无组织排放情况发生变化(分析内容详见下文2.3.5)。 综上,设备数量、集气罩数量和尺寸和风量调整后,1#排气筒、2#排气筒、3#排气筒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均达标,且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过环评及批复总量;排气筒风量、内径、流速均匹配且合理,对应废气处理设施可满足废气处理要求。变化后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无废水第一类污染物产生,其他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属一般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8 | 0.96 | 0 | 0 | 0.8 | 0.8 | |
| 0 | 1.8 | 4.8 | 0 | 0 | 1.8 | 1.8 | |
| 0 | 0.192 | 0.432 | 0 | 0 | 0.192 | 0.192 | |
| 0 | 0.022 | 0.077 | 0 | 0 | 0.022 | 0.022 | |
| 0 | 0.38 | 0.672 | 0 | 0 | 0.38 | 0.3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292 | 0 | 0 | 0 | 0 | / |
| 0 | 0.1234 | 0.223 | 0 | 0 | 0.123 | 0.123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 | 租赁厂区内已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宜**。 | 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口排放的污水中pH、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SS、氨氮NH3-N、总磷TP、总氮TN、动植物油指标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 1 | 2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 | 本项目B5车间13条回流焊刷板废气、B5车间13条回流焊焊接废气、B4车间1台点胶废气、B5车间1个工位应力测试废气、B5车间3个工位产品擦拭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或管道密闭负压收集系统收集,进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B3车间2条涂覆线喷漆废气(含调漆废气)、B3车间2台固化炉固化废气、B3车间2条涂覆线三防漆喷头擦拭废气分别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系统收集,进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上述两股废气经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28m高1#排气筒排放,风量为13200m3/h;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监测期间,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速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 | 本项目B4车间7条回流焊刷板废气、B4车间7条回流焊焊接废气、B4车间1台清洗废气、B3车间3条选择焊焊接废气、B3车间1台点胶固化废气、B5车间1个工位清洁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或管道密闭负压收集系统收集,进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2#排气筒排放,风量为10000m3/h;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监测期间,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 |
| 3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 | 本项目危废贮存库废气经整体换风收集,进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排气筒排放,风量为2000m3/h;未捕集的废气在危废贮存库内无组织排放。 | 监测期间,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 |
| 4 | 自带除尘箱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 | 本项目分板粉尘经密闭收集后进设备自带除尘箱处理后在B4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 |
| 5 | 移动式焊烟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 | 本项目手工焊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在B3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补焊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分别在B3车间、A3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
| 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本项目已采取合理设备选型、合理车间内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①源头控制措施 试验区、钢网清洗间、波峰焊生产区、点胶固化区、三防漆房、组装区、回流焊生产区、点胶区、C1原料仓库、A2原料仓库、成品仓库、1楼其他生产区、危废贮存库等区域应有防泄漏措施及应急处理设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可能性降到最低限度。对于危废贮存库设地沟、导流槽,确保泄漏物料统一收集至收集井。项目工艺、管道、设备等应密闭连接,防止跑冒滴漏。其他可能有物料区域应做好管线及水池的防渗漏、防腐蚀处理,并应做闭水试验。建立有效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污水和雨水排放口设置雨水截止阀,能够尽快将地面上的废水收集进入废水收集系统,减少废水在地面上的停留时间并防止废水进入雨水系统进而污染地下水。土壤、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应在制定的安全管理体制的基础上,与其它应急预案相协调。 ②分区防渗措施 为防止物料、废物等跑、冒、滴、漏以及产生渗漏水污染地下水,特要求采取以下土壤防护措施: 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相关要求,厂区内划分污染防治区,C1车间原料仓库、危废贮存库为重点防渗区,成品仓库为一般防渗区,其他生产区为简单防渗区。 | ①源头控制措施 试验区、钢网清洗间、波峰焊生产区、点胶固化区、三防漆房、组装区、回流焊生产区、点胶区、C1原料仓库、A2原料仓库、成品仓库、1楼其他生产区、危废贮存库等区域应有防泄漏措施及应急处理设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可能性降到最低限度。对于危废贮存库设地沟、导流槽,确保泄漏物料统一收集至收集井。项目工艺、管道、设备等应密闭连接,防止跑冒滴漏。其他可能有物料区域应做好管线及水池的防渗漏、防腐蚀处理,并应做闭水试验。建立有效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污水和雨水排放口设置雨水截止阀,能够尽快将地面上的废水收集进入废水收集系统,减少废水在地面上的停留时间并防止废水进入雨水系统进而污染地下水。土壤、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应在制定的安全管理体制的基础上,与其它应急预案相协调。 ②分区防渗措施 为防止物料、废物等跑、冒、滴、漏以及产生渗漏水污染地下水,特要求采取以下土壤防护措施: 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相关要求,厂区内划分污染防治区,C1车间原料仓库、危废贮存库为重点防渗区,成品仓库为一般防渗区,其他生产区为简单防渗区。 |
| 1 |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品(调光器、LED车灯)、焊渣、废胶带、废刀头、一般废包装物、收尘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原料经收集后由供货商回收;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合格品(模组、SMT)、废胶渣、漆渣、废线路板边角料、废弃劳保用品、废锡膏、清洗废液、耐水测试废液、试验冲洗废液、溶剂废液、废油、废弃包装物、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劳保用品未分类收集混入生活垃圾同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清运;食堂废油、食堂泔脚经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处理。 本项目建设1处50m2的一般固废堆场及1处27m2的危废贮存库。 |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品(调光器、LED车灯)、焊渣、废胶带、废刀头、一般废包装物、收尘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原料经收集后由供货商回收;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合格品(模组、SMT)、废胶渣、漆渣、废线路板边角料、废弃劳保用品、废锡膏、清洗废液、耐水测试废液、试验冲洗废液、溶剂废液、废油、废弃包装物、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劳保用品未分类收集混入生活垃圾同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清运。 本项目建设1处50m2的一般固废堆场及1处27m2的危废贮存库。 |
| 1 | ①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对从事危险化学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常性对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②仓库及库区应符合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条件(如防晒、防潮、通风、防雷、防静电等),实施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在仓库、库区设置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保持畅通。同时,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严格按照规定管道、设备材质、阀门及配件,加强现场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建立健全安全规程及值勤制度,设置通讯、报警装置,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进行严格登记;凡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都应配置合格的防毒器材、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所有进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应悬挂危险化学品标志不得在人口稠密地停留;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押运人员,应配置合格的防护器材。 ④危险化学品存放区必须设置于阴凉、通风的仓库,仓库必须防渗、防漏、防雨。 ⑤危险化学品存放区设置一个收集桶,当泄漏事故发生时,收集至桶内暂存,最终作为危险废物处理。 ⑥危险化学品存放区应配备吸附剂等材料,防止发生事故时能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 ⑦为杜绝在厂区内发生火灾事故,建议采用以下防治措施: A.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的要求建设生产厂房、车间仓库。设置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平面布置等; B.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检测内容、时间、人员应有记录保存。安全检测应根据设备的安全性、危险性设定检测频次; C.应加强火源的管理,严禁烟火带入,对设备需进行维修焊接,应经过安全部门确认、准许,并有记录。机动车在厂内行驶,须安装阻火器,必要设备安装防火、防爆装置; D.要有完善的安全消防措施。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危废贮存库等重点区域应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物资,并放置在明显、方便取用的位置;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灭火器的使用、初期火灾的扑灭知识进行培训。灭火器等消防物资要求进行定期更新。 ⑧根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报告中的要求执行。 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等文件要求,企业需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尽快修订应急预案并取得备案,按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雨水排放口安装截流阀门,事故应急池与雨水管网之间设置连接管道及切换阀门,确保事故废水处于可控状态。 | 已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要求执行,企业已加强厂内的风险管理,并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原料堆场已配备收集桶、吸附材料等;厂区内已设置1个80m3事故应急池,且已安装事故应急池阀门和雨水排放口阀门。 |
| 已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要求执行,企业已加强厂内的风险管理,并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原料堆场已配备收集桶、吸附材料等;厂区内已设置1个80m3事故应急池,且已安装事故应急池阀门和雨水排放口阀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本项目依托内容均符合环境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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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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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