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广东三绿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中山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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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拟对****生产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10-26


根据****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1号三楼,邮编:528467

联系电话:0760-****9001

传 真:0760-****90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坦洲镇潭隆北路162****科技园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生产技改项目建于**市坦洲镇潭隆北路162****科技园,中心位置:113度28分10.799秒,22度17分26.145秒,用地面积20328.8平方米,建筑面积65730.63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3D耗材和改性粒料的生产,年产3D耗材2.3万吨(其中熔融沉积成型FDM耗材2万吨、LCD耗材0.3万吨)、改性粒料1.1万吨,研发中心年测试电子产品研发300台、FDM耗材研发530吨、LCD耗材研发2吨、改性造粒研发600吨、后续测试品320吨、塑料测试品360吨。
技改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拟投资1000万元在原地址进行技改,技改内容:①项目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变;②原有产品方案不变,FDM耗材产能从原有的25000吨/年降低至20000吨/年,改性造粒产能从原有的10000吨/年提升至11000吨/年;③环保治理设施技改:对现有FDM耗材设备收集方式进行改造,从原有半密闭集气罩收集改为设备密闭负压收集,提高收集效率;对现有改性造粒投料工序收集方式进行改造,从原有集气罩收集改为通过密闭搅拌房+负压投料口进行收集,提高收集效率,后续单独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入原有管道经原有治理设施排放。

环评机构

中****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技改项目生产工艺包括:(1)FDM耗材生产:投料、烘料、拌料、熔融挤出、破碎、打粉、挤出、造粒、直接冷却、线材除水、检测、牵引、储线、计米、收卷、激光喷码、包装入库;(2)改性粒料生产:投料、烘料、挤出、直接冷却、造粒、包装入库,项目所有的生产设备均以电作为能源。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厂房A中5层LCD耗材车间废气经密闭车间负压收集,6、7层FDM线材挤出车间废气设备密闭负压收集,上述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乙醛、TDI、MDI、IPDI、PAPI、臭气浓度)一起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乙醛、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TDI、MDI、IPDI、PAPI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清单)表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技改项目厂房B中5、6、7层FDM线材挤出车间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乙醛、TDI、MDI、IPDI、PAPI、臭气浓度)设备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乙醛、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TDI、MDI、IPDI、PAPI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清单)表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技改项目改性造粒生产线中投料废气(颗粒物)“密闭拌料房+负压投料口”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挤出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乙醛、臭气浓度)密闭负压收集,上述废气汇聚后一起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乙醛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清单)表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项目打粉和破碎废气(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清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丙烯腈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限值,乙醛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苯乙烯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新扩改建的二级标准。
项目采取的无组织控制措施符合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达到**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报告表预测分析情况如下。
① 贡献值:正常工况下,预测因子TSP、PM10、PM2.5、非甲烷总烃、乙醛在网格点及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短期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PM10、PM2.5、TSP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
② 叠加现状值:正常工况下,预测因子PM10、PM2.5的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TSP、非甲烷总烃、乙醛叠加现状浓度、在建及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③ 非正常排放:非正常工况下,将造成评价范围内污染物的区域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均未超出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应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尽可能避免出现事故排放。
(3)环境防护距离设置
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技改项目直接冷却废水(92.64t/a)委托具有相应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转移处理。
技改后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项目选用隔声性能优越的门窗设施,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措施,合理布局,经标准厂房和围墙隔音等。
报告表分析,采取措施后项目东面和北面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限值,西面和南面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项目地下水的主要污染区域为化学品仓库、废水暂存设施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主要的污染途径是化学原料泄漏、生产废水泄漏或固废淋滤进入含水层进而污染地下水。本项目地下水防渗措施按照相关标准执行,采用分区防控、水平防渗的方式进行地下水的防渗。
报告表分析,项目在落实好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的情况下,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项目废气会通过大气沉降的方式进入周围的土壤,存在大气沉降的影响途径;生产废水、化学原料和危险废物存在泄漏的风险,存在垂直入渗的影响途径。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和过程控制等土壤环境保护措施,配套相应的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做好厂区内车间地面、化学品仓库、废水暂存设施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地面硬化和防渗,化学品仓库、废水暂存设施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围堰。
技改后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废机油、机油、二甲基硅油、实验废液、切削液、废切削液、柴油、丙烯酸羟乙酯,风险Q值<1。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可燃原料遇明火发生火灾甚至爆炸伴生次生风险,化学品仓库、废水暂存设施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泄漏。项目内加强易燃原料的储存管理,定期检查运输设备和储存容器,在化学品仓库、废水暂存设施和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围堰,厂房进出口设置缓坡,设置雨水闸门,配套事故应急收集措施,车间地面加强硬化处理。
①生活垃圾:本次技改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沉降粉尘、废布袋及粉尘收集交由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合格品及边角料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③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项目技改前获得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指标34.6127t/a,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0.02t/a,技改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5.3158t/a,氮氧化物排放量0.02t/a,技改工程不新增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量。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公示期未接到群众反馈。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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