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类型: 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 ****
需求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
发布日期: 2026-10-27 16:09:03
联系邮箱:
截止时间: 2026-10-31 10:00:00加急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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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 目 |
内 容 |
| 项目名称 |
****办公区数智直饮水服务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采购人 |
**** |
| 服务地点 |
**省**市**区金垦路49号 |
| 采购方式 |
公开询比 |
| **模式 |
设备免费投放 + 服务付费:供应商免费提供设备并承担全生命周期运维,采购人按实际用水量或包年方式支付服务费,不形成固定资产投入 |
| 服务规模 |
在职员工约20人,首批投放数智直饮水机 2 台,最终数量以现场踏勘确认为准 |
| 服务期限 |
2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最多续签 2 年(合计最长4 年) |
| 最高限价 |
综**价不超过1.5元/升,超出作无效投标处理。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净水设备销售、租赁(投放)或售后服务相关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非设备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交所投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整机质保承诺函;授权须覆盖本项目全部服务期限。
(三)所投整机须具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CCC 或 CNAS 认可认证机构相关认证,并提供内具备 CMA 或 CNAS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出水水质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及 GB 5749 要求。
(四)投标人在**省**市设有自有或控股的常设服务机构,非临时派驻:须提供固定经营(仓储)场所证明、至少 1 名专职售后人员近 6 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委托第三方提供运维服务。
(五)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3项同类饮水机投放(租赁/服务)项目业绩(注:业绩证明文件指合同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内容页和合同项下任一结算发票(开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前),并提供用户方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原件备查)加急标书代写
(六)所投直饮水设备具备在线监测与物联网平台,须提供与所投设备物联网平台配套的数据可视化大屏功能。
(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投标时提供查询截图,开标当日复核)。加急标书代写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7日15时00分至2026年10月31日10时00分(**时间)地点:海垦集团集采平台(https://jc.****.cn/)网上获取。
四、投标文件组成(缺项视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函或投标报价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涉水批件、认证证书、检测报告、制造商授权书(如适用)、信用查询截图;
(四)**本地服务证明:经营/仓储场所证明、售后人员社保、常用备件库存清单;
(五)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及验收或续费凭证(不少于3份);
(六)在线水质监测与物联网平台说明:功能清单、后台界面截图或演示视频说明、数据交付与权限方案;
(七)运维服务方案:巡检与换芯计划、水质抽检安排、故障响应与备用机机制、人员配置;
(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投标报价
本项目采用下列计费方式,投标人应填报,不得留空:
| 计费方式 |
填报要求 |
| 方式 |按量计费制 |
按“元/升”报价,并同时填报计量方式(设备流量计/平台读数)、月度抄表规则。 |
报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后两位,币种为人民币。合同期内单价锁定,除国家税率调整外不得上浮。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垦集团集采平台(https://jc.****.cn/);
(2****集团集采平台(https://jc.****.cn/)中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依次点击→投标→在线报名→选择参与项目,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在规定时间内按采购公告要求上传报名资料,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投标报价。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根据《集采平台供应商积分权益管理规定(试行)》,自2026年5月1日起采用积分权益管理,供应商需满足对应积分与权益要求,方可参与后续采购项目。详见集采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
七、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1.收费标准:本项目需收取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为0.5%。(注:若报价方式为固定价,按成交金额计算;若为费率或单价报价,则按预算金额计算)。成交价预算价不足2万元的,免收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低于150元的,按150元收取;成交服务费高于30万元的,按30万元收取。
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采购人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系统【待办业务】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银行转账、个人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
(4)发票开具:供应商可在【企业中心】→【缴费管理】→【缴费台账】→【缴费记录(其他缴费)】申请开票。
八、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金垦路49****设计院8栋101
联系人:黄宏艳
电话:139****6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