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华润新****公司 |
| 项目名称 | 华润新****公司**市后白二期55.68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后白镇泗庄村、张庙村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科泓****公司 |
| 项目概况 | 华润新****公司**市后白二期55.68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位于**省**市后白镇西北侧,共设17个光伏发电单元,占地类型主要为坑塘、闲置地,其中光伏区占地面积约697133.33m2,临时施工占地面积约7000m2。场内**道路6440m2,场内改扩建道路7560m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逆变器等设备噪声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限值,由于本项目周边区域分布为1类区,因此本项目光伏阵列边界所处声功能区按1类标准执行。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废光伏组件由厂家进行回收利用,不在现场进行存储,危险废物废变压器油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在换油时直接拉走处置,不在现场进行存储;同时应按照《关于印发**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要求进行危废的转运和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电话(兼传真)0511-****2027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环评科 固话:0511-****2027 邮箱:****@163.com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