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的重要指示精神,****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残联关于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的通知》(民发〔2022〕104号)、《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民发〔2020〕147号)和《**“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桂民发〔202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接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区康复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
(二)项目名称:**区2026****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三)项目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包含税费、评估费。
(四)服务地点:**市**区所辖二镇四街(企沙镇、光坡镇、沙潭江街道、渔洲坪街道、白沙万街道、王府街道)。
(五)服务对象:**区辖区内分散居住的精神障碍康复患者不少于100人。优先保障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及无监护或监护能力弱的患者,兼顾其他有康复需求的患者。
(六)服务内容: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自理能力、促进社会适应能力、恢复职业能力为目标,提供入户探访及建档、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宣传与教育、家庭支持、特色康复服务等内容。具体服务指标及要求详见《**区2026****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
(七)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周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服务机构或企业,组织机构健全,财务制度完善,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按时参加年度检查且年检合格,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施、人员和康复服务能力,掌握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无障碍服务的知识和技能。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8日起至2026年11月3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3楼社会事务股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寄的方式均可,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126.com。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四)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机构简介、项目申报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4.在“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
5.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报名材料真实有效性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机构获得等级评估材料、历年承接过的孵化服务项目证明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资料合格者当场告知。
四、采购方式
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民政局根据单位内控有关规定,按照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等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审定评审选取1个机构作为**区2026****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的供应商,并****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标书代写
五、中选公告
遴选结果确定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渔洲坪街道**路与建政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0770-****826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附件:**市**区2026****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市**区2026****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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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