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某部部分场地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四、评审结果
更正前:采购包(1):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总得分94.64;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94.38;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总得分93.95。
更正后:采购包(1):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总得分94.64;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94.38;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总得分93.95。
按照招标文件27.4.1定标方式规定,按照评审排序确定中标结果,评标结果公示期无质疑的,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公司为中标人。
五、质疑与投诉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但是对开标的质疑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期间内提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内提出;对定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现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质疑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作出答复后即自动转入后续的招标工作环节(需要委托相关单位或者第三方进行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
质疑由招标人受理,受理电话:159****8991,地址:**省**市。
投标人应遵循先质疑后投诉的程序,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受理电话:187****6528。
质疑或投诉必须由投标人实名提出,需提交书面质疑函或投诉书,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随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填写(证明材料和格式见投标人须知正文),否则不予受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未提出质疑的,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质疑。
质疑受理时间为受理期限内周一到周五8:00-12:00,14:30-17:30(**时间),其他时间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