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人民医院2026—2029年电子票据云平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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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9年电子票据云平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2029年电子票据云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备注

1

2026—2029年电子票据云平台服务项目

1项

8.4万元/年,3年总费用为25.2万元


二、项目背景

2018年9月,****财政厅下发《关于印发**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非〔2018〕4号),明确全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目标和实施范围。按照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有关要求,省财政厅已向财政部申请使用由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并以全省大集中的模式完成系统建设工作,各****财政厅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同时建设全省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省财政电子票据数据信息共享,做到全省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询、真伪查验和报销入账等。

****(以下简称“博思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通过单一来****财政厅****中心财政电子****政府采购项目(****)。目前,**省财政****公司建设的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博思公司拥有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

我单位现使用的电子票据云平台属于上述全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厅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保持实时对接和数据交换,以保障财政电子票据查询、真伪查验、报销入账等业务正常开展。我单位2025—2026年电子票据云平台服务将于2026年11月14日到期。本项目系上述服务到期后的续签采购,非**系统,需确保服务衔接不中断。

三、拟采购内容

拟采购电子票据云平台相关服务,主要包括现有电子票据云平台运行维护、技术保障、接口对接、数据交换及相关服务,确保我单位电子****财政厅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有效衔接、稳定运行。此次招采服务期限为3年。

四、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一)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实行全省大集中模式,各****财政厅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财政厅****中心财政电子****政府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中标供应商,**省财政****公司建设的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我单位电子票据云平台需与该系统保持对接和数据交换,使用其他供应商难以保证与省级平台的技术适配、数据一致和业务连续。

****公司拥有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具有技术不可替代性

博思公司拥有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现有电子票据云平台的核心技术、系统架构及源代码由其掌握,未向第三方开放技术授权或二次开发权限。本项目为现有电子票据云平台服务续签,相关运行维护、接口对接和技术保障需依托原系统底层技术实施,其他供应商客观上难以合法、安全地介入现有系统的运维和升级。

****财政厅相关要求,且服务衔接具有紧迫性

本项目拟采取单一****公司电子票据云平台服务,****财政厅关于全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统一建设、统一运用和全省数据信息共享的相关要求,有利于保障我单位财政电子票据业务与全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一站式查询、真伪查验和报销入账等功能有效衔接。同时,现有2025—2026年服务将于2026年11月14日到期,若更换服务商,将面临接口重构、数据迁移、业务中断等现实风险,且难以在到期前完成替代系统的对接和验证,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续签有利于保障电子票据业务连续稳定运行。

五、法律依据及结论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综上,本项目系电子票据云平台服务续签采购,现有2025—2026年服务将于2026年11月14日到期。因**省财政电子票****公司建设并拥有相关软件著作权,我单位电子票据云平台需与省级系统保持对接和数据交换,本项目只能****公司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建议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电子票据云平台服务。

六、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市**县**镇高新大道5号

七、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028-****4455/028-****0276

联系地址:**县工业北路18号

十、附件

1.关于印发**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1.docx


2.川政采单成交〔2018]3号

附件2.docx


3.川政采磋商〔2021]59号

附件3.docx


4.软件著作权证书

附件4.docx


5.专家论证意见-****2026-2029年电子票据云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附件5专家论证意见-****2026-2029年电子票据云平台服务采购项目.pdf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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