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定制家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项目概况 |
| ****医养结合定制家具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7日14: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养结合定制家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医养结合定制家具采购项目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书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至2026年11月17日,每天08:30至12:00,14:00至17:00(**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
获取方式:①现场获取:**市越**凤****中心西侧四楼****405-2室;
②邮箱获取:将投标人获取时需提供的资料以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③投标人获取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④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或未登记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上述资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使用,不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出评判。未及时提交资料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邮箱,如出现同一家供应商重复报名的,以提交资料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14:30(**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地点:**市越**凤****中心西侧四楼****405-1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14:30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越**凤****中心西侧四楼****405-1室标书代写
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标书代写
①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顺丰快递)。接收截止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邮寄送达地址:**市越**凤****中心西侧四楼****405-2室,接收人:许静丽,联系方式:150****9660。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qq.com,****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最迟在开标前邮寄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②采用现场递交的方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市越**凤****中心西侧四楼****405-1室,递交后即交即走,不参加后续开标会。投标人在开标现场不需要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
3.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补充事项”。(重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越**敬敷路1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鲍为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0939
质疑联系人:严淑云
质疑联系方式:0575-****7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市越**凤****中心西侧四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静丽、沈潮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9660
质疑联系人:章佳琴
质疑联系方式:137****7883
3.****管理部门
名 称:****卫生健康局
地址:**省**市越**胜利东路600号
传真:/
联系人:田春波
监督投诉电话:0575-****6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