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MA2KGPWM****4201
二、合同名称:天屿景区线上新媒体平台代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发布)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天屿景区线上新媒体平台代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发布)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省**市**县千岛湖镇**北路42号5楼
联系方式:182****0036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县千岛湖镇千岛碧云天3-7号107室
联系方式:158****032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屿景区线上新媒体平台代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发布)
数量:1.00
单价(元):66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为****天屿景区线上新媒体平台提供代运营服务,主要包括平台信息维护服务、售前客服服务、售后客服服务、评分维护服务、平台软广服务、直播服务、数据统计分析服务。线上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抖音、小红书等**线上社交平台。
服务要求:(1)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2)供应商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并按约定向采购人报工作进展。
(3)供应商在服务本项目过程中应严格按有关规范、操作规程执行,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
(4)由于供应商在作业过程中导致任何第三方的财产、经营损失或人身伤害、死亡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全部承担等内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合同金额(元):66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