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拱**关缉私局横琴******中心实战平台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紫荆路93****广场1栋2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8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拱**关缉私局横琴******中心实战平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31,9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931,9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拱**关缉私局横琴******中心实战平台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人情况:********海关缉私局的委托作为采购人负责项目的整体采购活动,承担投标人的质疑回复等义务。拱**关缉私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与评价、配合做好质疑回复等义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上线试运行。验收完成后,提供1年的质保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4)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时间:2026年10月27日 至2026年11月0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紫荆路93****广场1栋2505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售价:3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026年11月18日 09点30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紫荆路93****广场1栋2505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1.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1)现场报名:投标人自行在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om/”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到代理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
(2)线上报名:投标人需将《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公司邮箱(****@163.com),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备注:只有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支付报名费的供应商才视为报名成功。
2.发布公告的媒介:
2.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1.中国海关网;2.拱**关网]。
2.2本项目澄清或更正公告(若有)发布媒体:[1.中国海关网;2.拱**关网]。
2.3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体:[1.中国海关网;2.拱**关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拱北侨光路 5 号********办公室
联系方式:陈工、范工 0756-****360、****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紫荆路93****广场1栋2505室
联系方式:吴创铭 0756-****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智玲、周丽明、吴创铭、陈菁
电话:075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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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