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高铬钢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7年高铬钢球采购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县
2.2项目概算金额:人民币1344万元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采购高铬钢球预估数量约1920吨(仅供招标用,结算按实际过磅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采购订单为准。包含包装、运输、装卸、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等费用以及招标文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5采购材料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高铬钢球(规格Φ60、Φ50、Φ40),预估数量约1920吨;铬(Cr)含量≥14.00%,质量标准按《铸造磨球》GB/T17445-2022执行,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6 交货地点:****仓库或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中标人按要求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履行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8 项目类别:货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高铬钢球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范围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②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如有)。业绩材料应能体现业绩要求的相关指标。③投标人本次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供货业绩不能作为投标人的供货业绩。标书代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委托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予以否决;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有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代理商中通过初步评审且评标价最低的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其余投标人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7日17时至2026年11月3日17时(**时间,下同),****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new.****.com)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3平台使用费500元,平台使用费一经支付,概不退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标书代写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电子采购平台。标书代写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天无法上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集团电子采购平台(ne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cn:9000/)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损失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相关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电子标服务
8.1注册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下载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8.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投标管理】→【项目参与】→【我的项目】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各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可自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打印。
8.3 文件下载
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投标管理】→【项目参与】→【文件下载】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8.4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系统管理】→【绑定CA】完成CA的绑定。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电子采购平台门户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CA办理指引(投标人/供应商)”进行办理。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已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
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在线提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帮助
如需帮助,请访问电子采购平台门户首页【帮助中心】。
8.6 其他
本次招标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506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杨兰英
联系电话:0776-****195
地 址:****市**县华银铝厂区
10.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谢铧乐
联系电话:0771-****190
邮 箱:****@163.com
地 址:**市**区飞云路6号GIG****基地9楼
备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
10.3 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200518转1(负责解释投标人注册及审批、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上传等平台使用操作)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200518转2(负责解释CA办理及使用)
发票开具服务热线:****200518转3(负责开具招标文件费发票、平台使用费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相关事宜)
10.4 异议(投诉)提出渠道和方式
如对招标项目有异议(或投诉),****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通过“我的项目”主控台“异议投诉”模块线上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可直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10.1、10.2条款。
11.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